预售面积176平方,交房时房子变成190平方。签合同时没有在意这一方面,对这方面不懂,合同上是以房产测绘面积为准.没有选以预售面积的不得已超过3%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也得有个标准吧!不能说没有个度吧!怎么办??
09年10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面积128.25平米,偿还贷款中)。约定2010年11月30日交房。日前售房部来电称房屋因防火通道的原因更改设计,面积增加8平米左右。该如何处理?任人摆布? 合同签订时是约定:“以产籍部门审核确认的建筑面积作为最终结算房屋总面积和总价款的依据。”
我买的商服签的购房预约单上的面积是131.77平方,上面注明了是暂定面积,最终以房产测绘面积为准,现在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改为151.77平方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我可不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起诉开发商
09年10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面积138.96平米,偿还贷款中)。约定2010年11月30日交房。日前售房部来电称房屋面积增加12.06平米,开发商要求补交多出面积的房款。该如何处理? 问题补充: 合同签订时是约定:“最终面积按房产部门测量实际面积为准,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