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是分公司,总公司在外地,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双倍工资,仲裁院让我把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列为被申请人。请问我如果胜诉,会由哪个公司来赔付?如果是判总公司赔付而他们又故意托欠,我怎样才能要回赔偿款而又不需到总公司所在地?
律师们好, 仲裁以调解结束,在赔偿中出现一个问题, 在职工作两年,两年的社保都没有交,劳动局要求公司进行补交, 那我想问的是,公司进行补交的基准是什么,是以我在职其间的工资为基准,还是公司可以按当地最低的基准补交,理由是什么
律师好, 仲裁同意调解后,被申请人超过约定的时间支付赔偿金,除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否还有违约的补偿,如果有,是超过约定多长时间开始算
给老板开货车,车无牌,自己有驾驶证。车祸导致一老人大脚趾压碎,对方有关系,父亲被拘留,被索赔10万元,希望哪位好心人帮帮忙,该怎么解决? 赔偿问题主要是由老板承担还是本人呢?因为是在外地打工,人生地不熟的。受害方又有关系。所以很着急。谢谢各位好心人了。
我是2010年4月14日进公司 的,进公司的时候签的合同都是没有盖章的,也没有给我,一直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公司说是停业了,我这边要怎么进行程序要求赔偿
因为医院的责任导致孩子出生后就死亡了,而且孩子母亲永不能生育,最后判决才承担总损失额的45% 您看我还要再高吗 已经告三年了,可以的话哪位律师能帮忙一下
死者: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高阳乡 人;59年8月16号;现在父母已故;两女儿已嫁;一子未成婚,年龄26岁;7个人(包含死者)一起合伙挖根雕,因合伙人不慎将根雕推翻,造成根雕将死者压死者。 情况1、合伙人承认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发生,此类赔偿金额是多少? 情况2、合伙人开始不承认是因自己操作不当,而是说死者自己
死者: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高阳乡 人;59年8月16号;现在父母已故;两女儿已嫁;一子未成婚,年龄26岁;7个人(包含死者)一起合伙挖根雕,因合伙人不慎将根雕推翻,造成根雕将死者压死者。 情况1、合伙人承认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发生,此类赔偿金额是多少? 情况2、合伙人开始不承认是因自己操作不当,而是说死者自己
父亲过马路时被一突然行驶的车撞伤,成双小腿骨折,脑出血。经交警认定,对方司机负全责。目前经治疗脑出血看起来是好了,期间心脏收到影响,目前也治好了,现在是就差骨折了,继续吃药养着。期间对方只出了治疗费用和床位费,有段时间没有联系上,没有治疗费用了,自己出了4000块。现在想出院回家养着,对方也说把这事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