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因合伙人操作失误压死其中一人,此类赔偿问题

因合伙人操作失误压死其中一人,此类赔偿问题 死者: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高阳乡 人;59年8月16号;现在父母已故;两女儿已嫁;一子未成婚,年龄26岁;7个人(包含死者)一起合伙挖根雕,因合伙人不慎将根雕推翻,造成根雕将死者压死者。
情况1、合伙人承认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发生,此类赔偿金额是多少?
情况2、合伙人开始不承认是因自己操作不当,而是说死者自己失误造成的,后因刑警介入调查后,才承认。此类如不算合伙人刑事负责,赔偿金额是多少?如算合伙人刑事负责,赔偿金额又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ld121……(福建-南平)
提问时间:2014-01-04 17: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 东莞

朱俊凯律师

广东 广州

毕丽荣律师

广东 广州

刘潮生律师

广东 潮州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惠州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已帮助 7938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已帮助 82140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张进云律师 
广东梅州
已帮助 274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惠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