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买的东西,发货方用圆通速递发货,收件人不在家,快件被放置门卫,收件人回去以后去门卫找件,找不到。回家网上搜索快递编号,居然被签收。但事过一周以后仍然没有收到快件
发到大学的快件,通过运单号查询到快件跟踪记录,显示由邮件收发章签收,这种情况多半是门卫代收了,联系收货人她并没有收到快件,她也去门卫找过,但是没有她的快件,寄出的运单上填写的收货地址很详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也是准确的,收货人并没有被通知有快件要取,这种情况若快件丢失了该由谁来承担呢?是代收的人还是快
在网上买的一部手机,由于卖家寄错型号,当即就给寄回了,但是快递员并未通知对方,就将其放在小区门卫处,还擅自签收了该件。快递公司不予全额赔偿,说最高只赔付五百元(手机798元),我给12305投诉,未果。我是在南京的,对方快递是浙江嘉兴。请问我该通过何种方式解决呢?
我们6月18日从上海发快递到北京市,价值800多元,未保价,24日未到,打电话咨询,快递公司承认丢失,原因是说送递员的车被盗,所有在车内的物件被丢失,我的也在其中。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快递公司索要到全额赔偿吗?
快递送货时问我要了一个收货验证码,然后就放在公司门卫,但是没有让门卫盖章签字就走了。这是有监控可以看到的。 门卫把快递弄丢了。但是门卫自称没有盖章签字就不是他们的责任。 我认为既然监控看到快递把货物送到了,门卫也没有还给他,就应该承担看护货物的责任. 这里面谁是责任人,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提起诉
您好,我是快递业务员,我派件给客户时,客户要求放在门卫处(门卫没有签名),结果快件不见了,而我这边录签收的时候说是他本人签收。请问责任在于谁,怎么解决比较好,是否双方都有责任。
我姐姐从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师范大学励枟8楼1501师给我寄的珍珠项链到达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中心卫生院,9月16日早晨7点西集快递员到达卫生院在本人不知晓的情况下谁便找人签收的,当找到该邮件打开时已是空盒,不见饰品。
买家指定快递工作人员把包裹放到一个地方,结果回来看到的只有一张物流单,东西不见了,请问是我卖家的责任,还是买家责任,还是快递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