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开发商在我们当地搞开发建设住宅小区,2003年经政府协助征用群众耕地60多亩,当时每亩土地补偿给群众2.75万元,后一直闲置没有开发利用,群众还一直种植庄稼;2013年6月该公司与另一房地产公司合伙开发建设住宅小区,一方提供土地,另一方投资,利润按4:6比例分成,在开发建设住宅小区施工过程中,群众以嫌以前土地补偿款低为由,到施工场地滋事阻工,开发商向政府求助,在政府处理的过程中发现该开发商当时没有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2013年11月8日补办了建设规划许可证,2013年12月27日补办了建设施工许可证);造成问题处理缓慢,开发商无奈之下,私自补偿给群众150万元,群众得到补偿后不再去建设工地滋事阻工;此举给当地其他开发建设项目造成了严重后果,其他开发建设项目所占用土地的群众纷纷效仿,到建设项目工地也以土地补偿款低为由滋事阻工,造成在我们当地搞开发建设的项目工地瘫痪,请问该开发商私自补偿给群众150万元是否违反有关法律?违反的那一条?该怎么处理?
律师你好,现在有一家公司欠我很多的钱,是松建筑材料的,当时的时候开的发票都拿去给公司报账登记了,我的手上没有任何发票,现在这家公司要倒闭了,但是欠款还没有给我,想请问下这样的要怎么处理呢?
上个月本人驾驶货车与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三轮车驾驶员腿部断裂,事后交警初步认定本人负百分之70责任,本人把三轮车驾驶员送到医院并负责全部费用已经用去3万余元,如今三轮车驾驶员准备康复,并索赔20万余元,本人不能接受想质询下该怎么办以及该合理赔付多少。
公司与我签定了留才津贴,发放方式是发一半,保留一半在公司,合约期为两年,满后再一次性发放,现在没有到期,公司提前解约,我想问的是,被保留的那一部份,算不算为工资总额,是否应该纳为12个月平均收入计算内?
我是今年6月到公司上班的,试用期到7月30日,与公司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但签好的合同一直未给我,现在公司说不需要这一岗位,要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而且又没有提前30日通知我,请教专家我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补偿金怎么计算
2009年我爷爷拆迁获得经济适用房指标并够得宋家庄地区一户经济适用房,费用由我家全额交付。户主只有我爷爷名字一人。 13年我爷爷去世,没有来得及等到5年过户,但去世之前已经立了遗嘱,老人走后这套经济适用房由我父亲继承。现在我的2个姑姑和2个大爷要分钱,请问如何继承这套经济适用房。 谢谢各位律师解答
仓库积压了一批快到期的饮料(保质期共八个月的跟九个月,剩余一两个月到期),员工在大学城给做了个大型活动,处理了1400箱。活动开始之前部门主管只是口头批准可以做,费用从货款里自行解决。结束后却出现以下几个问题: 1.平时处理大日期价格是25元/箱,后来发现活动费用超出了预算,把价格提到了40元/箱。 2.活动产生
2007年我们家拆迁分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当时是爸爸的名字。于当年办理了房产证,2010年因为我爸爸去世。我妈妈去办理了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请问现在我妈妈想卖掉房子可以吗?? 现在房产证上的时间是2010年。。
2007年房子拆迁妈妈分到一套经济适用房。2008年办理了房产证,2010年由于爸爸去世妈妈办理了房产过户。换了房产证。房产证的日期写的是2010年了。并且上面不是拆迁房。是写的经济适用房继承,现在妈妈想卖掉房子。请问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