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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经济赔偿问题
经济赔偿问题 公司与我签定了留才津贴,发放方式是发一半,保留一半在公司,合约期为两年,满后再一次性发放,现在没有到期,公司提前解约,我想问的是,被保留的那一部份,算不算为工资总额,是否应该纳为12个月平均收入计算内?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herowe……(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12-27 15:16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晓云律师
2013-12-27 15:25
应当算入12个月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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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2013-12-27 15:34
应该计算在工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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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敏律师
2013-12-27 21:56
应当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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