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管理人帮助他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后,能否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我是做信托基金管理的,一个朋友要我帮他设立基金类的有限合伙企业,并承诺:当企业设立成功之后,让我参与该基金企业的管理和利润分配,他说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用协议约定。 有律师说,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人,必须是出资人,也就是合伙人身份。我的问题是:如果在协议里,我仅以该合伙企业高级管理人的身份加入
帮助他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后,不是合伙人能否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我是做信托基金管理的,一个朋友要我帮他设立基金类的有限合伙企业,并承诺:当企业设立成功之后,让我参与该基金企业的管理和利润分配,他说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用协议约定。 有律师说,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人,必须是出资人,也就是合伙人身份。我的问题是:如果在协议里,我仅以该合伙企业高级管理人的身份加入
老师好,我公司从06年成立以来就没分配过利润,现在想做利润分配,可以吗,是外商独资企业,所有未分配利润全部分给老板一个人吗?未分配利润是交完税的了,他分得利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我刚做会计不久没遇到这样的问题,求各位老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和一个朋友合伙做灯饰生意,目前我已经做的比较稳定了,一个月也有相对稳定的收入。但还想做大点,就叫了个朋友一起做。他现在过来,没有任何资金投入,只是人力和技术的投入,对于后期的经营收入分配,怎么样分配最合理啊?
A、B两人合伙搞电器维修。后A经商洽揽下一公司的维修业务。B投入主要人力物力,A出小部分人力。后该公司一直拖欠维修费未付,A表示放弃款项,B最后催得欠款3万元,A要求平分。B不同意,只同意分给5千。(均是口头协议)问B如何维护权益。
律师您好: 我们四个人甲、乙、丙、丁合伙做生意,其中乙、丙、丁三人每人均投入xx万元做为启动资金入股,而甲则是以技术做为入股(不投资金),四个人协商的利润分配比例是甲40%、乙20%、丙20%、丁20%;并按相应的比例承担亏损。公司目前仍处于初始创业亏损阶段。在第一单生意完成时,甲认为其在企业筹建过程中及在第一单
个人合伙,未出资,未参与,经营未参与利润分配,承担多大责任?
我们6个合伙人,最初有一份合伙协议(均签字),分给我5%的股权。 后因我个人觉得他们不可靠,就没有出资也没有参与经营。 我的各种联系方式,主要负责经营的合伙人都有。 持续经营两年,从未通知我参与利润分配。 现他们经营的事项有100万对外债务,通知我承担债务。 这合理合法么?怎样处理?
律师你们好,咨询一下,两人合伙开公司,合同协议是到2014年3月31日,现在一方要提出退伙,行吗?可以进行公司利润分配吗? 再就是公司在今年8月份新添一台机器,付款时从利润中支付的,那退伙一方如何对待这种事情,简单说,公司从开业到现在,营业额为150万,利润按照30%分的话,因改为45万,这是两家平分,添置机器1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