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一起喝酒,C买酒时与A发生冲突,二人动起手来,B前去帮A打C没达到,被人撕扯开,几分钟后A.C再次冲突动手,B上去将C摔倒,C站起来后蹲下,此时AB离开,C在跌倒时被地上的酒瓶扎入身体,后因失血过多死亡 如何定罪,B属于过失杀人么?民事赔偿AB要共同承担么?
俩帮派斗殴,那人被当场砍死,砍第一刀的是我的朋友就在后背砍了一刀还不至于死,然后围上来3.4个一直砍,砍第一刀的去自首能减轻法律的制裁吗?
1998年我父亲被人买凶杀害,当时其中一名罪犯未满18周岁,现已30多岁.请问他畏罪潜逃15年后还属于是少年犯吗?
老街改造至家门前修路,拉水平线浇水泥,结果水泥浇好了竹签(30CM高5-6CM宽)和线没撤掉也没有插警示旗子家里老人(83岁平常有吃抗血压药物,有点高血压)在门口被竹签和线绊倒,右肩胛骨和右股骨骨折,入地方医院(入院时血压200)开刀8-9天后死亡(尸体已火化),开刀之前家里有人签字,死亡之前的病危通知书也签字了。 医院出具
6月12日闹分手的两个人因为感情太深,男方(27)知道女方(26)有新的情人后控制不了情绪,跑到女方出租屋内将其杀害,杀人后男方立即打120急救,并去公安局自首,急救车到时女方已死亡,女方曾因为吵架自杀过多次,男方由于女方自杀和双方父母不和等原因导致精神几近崩溃,现已立案调查,请问,这种情况,会怎么判刑?怎么
甲在停车场停车的时候不小心轻微碰到了乙的车(乙不在场),甲看没有人在场就走了。因为甲的碰撞导致乙的车产生了一点点移动,并且右后轮压到了一个石头上(甲当时完全没有发现也没有预料到),过了两个小时甲回来开车发现了乙的车的轮子压在石头上轮胎有形变但是并没有爆胎,甲就走了。后来乙开车时没有发现车被碰,也没有
因为徳庆县人民法院、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家跟谈炎新、谈新佳、谈渭彩等人的山林纠纷在我母亲郭爱珍和我姐姐等重要当事人并未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就径行进行了判决,将山地全部都判决给了谈炎新他们三人。我母亲认为 徳庆县人民法院、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争议的山地只是判决了我和我哥那部分,她自己的和我姐姐那些却并不
我叔叔是一名挖掘机司机 在开挖机的途中 挖机后退的时候有个人跑到挖机后面去了 结果我叔叔没有看到 把人给压死了 但是他没有开挖机的操作证件 死方家属要求赔偿45万元人民币 并且要求一次性付全 挖机是我叔叔自己私人的 但是现在就赔偿的问题双方没谈拢 如果通过打官司会怎么判刑以及赔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