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现在要租房子,房东呢也是租的房子,属于二房东,他租了一年,但是就住了一个月就不想住了,说转租给我们。那么,我和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上如果也注明有什么事的话责任归他,这份房屋租赁合同会起法律效益吗?
我出租了一间门面房,承租人告知我要做美发沙龙,结果他刚签完合同就将房子转租给别人。我找到那个人了解,承租人自称是房东,已经与他签订了合同。我是8万一年租给他的,结果他以9万一年转租给第三方。第三方将隔壁房子租来把隔墙打通,这也是未经我同意的。我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有不得将房屋转让和与别人联营,但是未写转
房东(甲方)和房屋租住者(乙方),于2010年06月28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合同中附有若有违约情况应赔偿一万元人民币。乙方签订合同后先交了半年租金及房屋公物押金500元,(并口头说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再交下半年租金)现在还有一个月,前半年的租期即将到期,而乙方说下半年不租了,请问如此情况乙方有什么过错?
店面合同 租赁期为3年 自2009年5月1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 1。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元整,租赁期满,乙方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店面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 2。第一年为优惠期,免租金及物业费。第二年月租金为每平方米捌元整(含物业费)。第三年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十元(含物业
租赁期为3年 自2009年5月1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 1。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元整,租赁期满,乙方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店面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 2。第一年为优惠期,免租金及物业费。第二年月租金为每平方米捌元整(含物业费)。第三年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十元(含物业费)。 3
房屋租赁期间,房东与承租人口头达成协议修改租赁合同内容是否有法律效力?
与房东签订3年的租赁合同,合同规定房费年缴,并且物业费和供热费由房东负责。一年后缴纳下年度房费前,双方口头协商,在房费下调的条件下,合同内容改成物业费和供热费由承租人自行支付。口头达成一致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于房东人在外地,是否需要修改或者重新签订书面合同?如不修改会有何种风险?
甲方(开发商): 乙方(房屋拆迁住户):XXX XXX 甲方为响应县政府城市规划号召,将乙方房屋征收,进行拆迁重建居民住宅楼。甲方同意乙方平房兑换住宅楼条件如下: 乙方XXX:面积100㎡住宅楼一套+对应仓房(面积:㎡)一个 乙方XXX:面积100㎡住宅楼一套+对应仓房(面积:㎡)一个 甲方在建筑住宅楼完成时
您好,我2009年租铺到2013年的2月4号到期 去年12年九月份的时候找到房东,想要续约,当时没有另立新合同,只是在下面房东用手写的:本出租人同意将房子续租至市场搬家为止,如果不搬迁,此合同到2015为止,过期租金增长百分之15.然后双方签字 并未盖章 现在,房东说要收回房子自己经营,请问 下面附加手写合同有效吗? 当
2014年租赁到期但合同后面注合同到期一切按原合同执行这样有法律效益吗
2014年租赁到期但合同后面注合同到期一切按原合同执行这样有法律效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