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2手房,我们的资料银行都审核通过了,中介在银行没有下发同意贷款通知书的情况下就叫我们过户和付首付,中介说这是口头通知的,请问中介说的对吗?还要首付款收据卖方只是写了名字和日期,没有盖章或按手指印,请问这有效吗?
我想问下车辆没有过户 只签了买卖协议的情况下 如果车出了违章 事故或其他事故 协议大概就是 2013年11月28日 12点以前 责任是我的 12点以后与我无关 我想问的就是这个问题 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支持
目前顺义有一处回迁房,房本没办下来,如果买卖的话所签订的合同是合法的吗?合同可以公正吗?有什么风险,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呢 房产证没办下来,买的话双方签订协议,回迁房底单也改不了。这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能否公正呢?比如加上:如到时房本下来不给过户,赔偿当时交易金的300%。 如果到时候如果对方毁约,
您好,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付了首付过了户,剩余的20万我需要做抵押贷款,房主现在要求与我做公正,这对我有什么风险么,因为贷款批复的时间我不能确定,如果贷款批复晚我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我想问下我该怎样做才能减少风险。
甲有一房屋,出租给已居住,租期一年,乙已全额付清租金,出租后两月甲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请问乙的租金应该由谁收取?是丙找甲要?还是自过户之日起乙重新给丙? 我认为不能让乙再次支付,应由甲和丙协商解决。但法律依据是哪条呀?
合同法中的买卖合同章节中有提到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约定交货地点或约定不明的风险即从卖方将标的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买方。而运输合同中又提到承运人有保障运输标的物安全的义务。那如果此时运输货物出了问题,订立运输合同的又是卖方和承运人,那不是应该先去由卖方去向承运人依运输合同主张赔偿吗?风险转移给买方问题
乙方以82万的价格与我签订了购房合同,在合同中有个补充条例是我无条件过户于第三方,当时他说因为他想找他一个亲戚贷款,才有这个条例,现在他已经付了我40万,一月底付完尾款,最近我发现他是倒卖房子的,以91万的价格想卖给丙方,并要求我过户与丙方。请问1.我必须过户给丙方吗?2.他所赚的的差价是否与我无关? 房子现
本人在天津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在交完定金和中介费之后才知道卖家已经把房子租出去了。现在想跟卖家补签一个协议,让卖家保证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前让租客把房子清空,但是卖家口头承诺可以,不愿意签书面协议。我想请问作为买家需要怎么做,是否可以要求卖家和中介退换定金和中介费,如果签补充协议需要注明哪些内容。请帮忙解
有一 套房产,是我的母亲出钱买下来的,但名字写的是我儿子的名字/现在我儿子想卖了这一 套房产再去其他地方买一 套新房子。但我母亲不同意卖/请问我的儿子有权利卖了这一 套房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