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聘人员期间要求新进人员购买员工工作服,其手续是这样的: 新进人员在领取规定服装后,先垫付服装费,而后按季节逐步增发,一年内配发完毕,增发的服装费由公司从其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然后公司每年底向员工反馈服装费总额的三分之一,分三年三次反馈完毕.员工因被单位辞退或本人自动离职的,服装费一律不退还. 本人现在就是遇到这样的问题,想咨询该内容是否合法,希望能找出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成立几年一直没有未员工购买社保怎么办?还有很多问题!!!
1、社保问题: 公司成立几年一直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怎么办?但是每个月有给100--300的社保补助!所有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有一个所谓的协议!(所有都是强制性的,没得选择) 2、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也是一个星期上六天,并没有任何的额外补助!在节假日要求我们上班,任然支付与平日同样的工资! 3、辞职问题
我公司总部在深圳注册,在广州设有分公司,从入职至今我一直都在广州分公司工作,但公司为我购买的却是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外加团体医疗保险(人保)。我曾经问过公司相关负责人,假如我离职的话深圳医保能不能像广州市医保那样能够得到累计或转移,答复却是不行,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合理吗?公司仅为员工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北京一家服务公司现在在广州服务,在2月招聘我们为质检员,虽然是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是直到现在我们手头未拿到那份自己需保留的劳动合同,公司在这几个月期间也未给我们上保险什么的.工资超过2000也未缴税,这样合法?
您好;我们是一家服装公司,在与工厂进行生产合作的时候常会出现工厂不能按时交货和产品质量不达标而导致不能出货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要给客户退回契约金另一方面给了工厂的契约金又追不回来,承受着双重的损失,还有在购买布料的时候常因为布料的不良而导致了损失,布行也不愿赔偿损失,因此希望能通过法律的手段
我们现有项目想吸引员工入股 不知道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定什么样的合同对双方比较负责 还有因为是儿童游乐场 是否要在利润中扣除一部分折旧费用
我们公司现在要改公司名字,现在开始签合同(买断的形式)到年低,从明年开始就是从新进员工算起,不过现在在签合同时说:一年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请问邵律师:这样合理吗?
我单位为国家事业单位,单位总值班室由3名员工轮流值守,负责值班室周一至周五的夜间值班和节假日的全天值班。 值班方式为每人一周,除正常工资外不再发放任何薪酬。 请问律师:1、这些常年值守夜班人员是否需要支付夜班费,怎样计发? 2、因为是每三周值班一周,恰逢法定节假日值班的人员是否需要支付节假日工资(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