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日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签后公司就想办法迫走我们,(因为我们是老员工了,大多数都做了5年以上,一直以来都公司都没有跟我们签合同)。签合同时,我发现公司(甲方)的代表人签名日期写错,2008年1月1日写错为20008年1月1日,我签名后也跟着写错为20008年1月1日。我现在后悔,我想问一下,我跟公司签订的这份合同
本人从1992年5月到北京京信大厦工作至今,其中2007年9月单位名称变更为北京京信怡和公司。现公司以资产重组为名解除本人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为1年给一个月工资(京信大厦)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支付。月工资标准为3800元,共19年。现本人求教是否合理?您说我该怎么办?
我们公司地址原来在深圳市的南山区,我们都签了三年劳动合同,现在迁到深圳宝安区了(迁厂已超过6个月了),工作地址变了,并且公司生意也不好,老板想方设法裁人不想补偿,请问原来在南山区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是否应重新签订?如查老炒人,是否可以依没签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二倍工资??
我在政府下属单位工作快6年了,共签订4次劳动合同,而且每次合同都没有到期就有开始签订另外一份,这样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按年签订劳动合同,我的合同结束日是6月10号,但有一次合同起始日也是6月10,我后来才发现的,这样合同到期后原本应该正好10年工龄的,造成差一天满10年,公司据此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对吗?我该如何维权?
公司在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提前解约双方要赔偿违约金的条款有效吗?
我因故想离开现公司,但合同还有8个月到期,在提前30天交辞职报告后,人事部门说要我赔偿5万元,因为以前签订的合同中有写这一条,所以想确认我是否要赔偿给公司,如果不用赔但是公司不给我办理手续,我是否就可以离开公司了?谢谢!
我2008年与公司签订了2年合同至2010年12月31日到期,现在公司要辞退我,并拿出了一份补充合同,合同上写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2008年1月1日合同,续签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下面是甲乙双方签名,但是没有签名日期 我有2个疑问:1、期限问题 正常的合同一般是以整年为单位,而这
我在公司干了5个月的时候因公司有人举报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后公司让所有员工签了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合同是机打的,所有日期的地方都是空白的,只让每人填写自己的名字并按上手印。我在公司干八个月的时候公司给我投的保险。现在我在公司干满一年了. 我想请问下这样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如果不干了我前八个月的保险能让公司
本人在单位劳动合同期间得了癌症 合同到期 单位不与我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合同是三方 我与劳动
本人在单位劳动合同期间得了癌症 合同到期 单位不与我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合同是三方 我与劳动派遣签的 单位与劳动派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