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上海一公司任销售,2012年10在外地出差时突发脑梗,后经治疗,于年后正常上班,但在今年8月,又是在外地出差时脑梗复发,现经过3个多月的治疗,康复不是很理想,左边手脚不能自主,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后续的治疗费用单位应该承担吗?工资应该怎么算?急盼回复,万分感谢。
你好,本人在公司上班过程中摔成,因没有购买保险住院半个月后便回家休养,医生嘱咐需休养3个月至100天,即将到时间本人提议还需休息一个月,公司说明将不支付任何薪资,在三个月正常休养期间公司也只有支付按1160计算的基本工资,公司是不包吃住的,是否应该给予生活费和护理费,接下来的休假是否也应该按工伤给予薪资,请
我是家电售后服务人员,在2010年12月31日,上门为用户维修时,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右小腿腓骨摔断治疗费由公司承担,只到现在腿都没有恢复,钢板还不能取出来,最近又要做二次骨移植手术修复。只到现在也没有做任何鉴定。听说超过一年就不能做工伤鉴定了,是真的吗?我想和公司做工伤所赔。。该如何操作。求各位专家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