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部门是根据公司的考核来制定的,他们就以此来扣钱!难道法律没有任何规定公司最高能扣多少吗?如果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完成不了就会扣工资,甚至扣款超过工资整体的百分之九十以上,这样的考核方案合理吗,这属于不属于违法? 我们不要生存吗?民主程序是什么意思啊? 是我们也有投票决定的权利吗?从来没有,都是公司老总一个人决定的,这是否意味着这些制度是违法的?请律师给一个合理的说法!
本人属于私营,主要员工属于电焊工之类技术工种,工作非常危险,如操作失误,将造成残疾及其它伤病,现在我有一名学徒,因为新手,没来得及买保险,他现在因为自己操作失误,带他的师傅也因为失职没有及时挽救,所以现在造成手部肌肉损伤,在医院里面花了将近七,八千的手术费,手术成功,没有造成后遗症之类.这个费用目前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咨询,希望您能帮我解释下公司负责人对我解释的这些规定是不是都是正确合法的。 我在一家私人的公司做文职工作,现在怀孕7个半月,准备8个月的时候提前休产假,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我:1.产假仅有4个月,如果超出可以请病假。2.但是病假期间没有任何薪资。3.而且4个月产假之外的病假期间,每
我听说新劳动法规定,从2009年10月以后,企业用人单位(公司)离职的职员,劳动局将不能退出养老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请问是不是真的?
你好!我母亲是工作十年了的清洁工,现今被解除了劳动合约,并没有给什么答复与赔偿,在向其原单位要求给予一定的赔偿时,她单位却以其该工作是非全日制劳动给予了拒绝.请问该单位违反了劳动法的那些规定?
公司不再续签合同,也不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赔偿,采取不答复的方式,我该如何应对?
大概情况是这样,我是2006年11月份进入现在的公司上班,并签订07年11月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也就是07年11月,08年11月,09年11月分别续约3次,即在此期间每年跟公司签一次合同,9月底公司发出通知,说不再跟我续签合同,过了两天,我向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公司跟我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如公司不签,应该提供相应赔偿,也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者每周至少要有一个休息日。 看看: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劳动者每周至少要有一个休息日。“实际上”企业规定都是每天8小时,5天应该是40 小时
我是哈尔滨机务段一名机车调度员,段规定一昼夜出、退勤不足40班次,不给配四班,所以我是干24.5小时休47.5小时,三班制,每月10-11个班,月劳动时间246小时左、右。说我们工作量不足。 每班规定7-7.5小时间歇时间,又无法找出合理的方案,晚上无法调间歇时间,让我们“白天调间歇时间”,在职场和衣坐着睡,随时出、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