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07年购买了北京朝阳区某楼盘的商品房,按照合同规定开发商应于2008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房屋的大产权,并于交房之日起2年内办理小产权.房屋于2008年3月29日入住,至今2年有余,但是产权证却迟迟未办理,也未赔偿业主违约金,我听说过了2年的有效期就不能起诉开发商赔偿违约金了,请问是这样吗? 另外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赔偿业主预期未办理大产权违约金和预期未办理小产权违约金,请问,是否都是2年的有效期,过了2年,我们就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了吗?谢谢!
房屋产权证办理时间与合同上签的时间晚是否违约(麻烦各位帮下 非常感谢)
我想请问下 我原来住的房子需拆迁 国家有金钱赔偿和房屋赔偿两种形式 我家选择的是房屋赔偿 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合同上的形式是<<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生效时间是2006年4月19日 我们已在当日把全部房款一次性付清 06年4月30日交房给我们 因5月劳动节的原因 物管不让进房装修 因此于06年5月12日到新家装修 <<重庆市房
我是湖北的,于2003年购得一处面积为91平的商品房,当时的购房价格是1285元/平,一次性付清全款118000元整并签署了购房协议,协议约定2004年交房,2005年办理好房产证,如违约开发商以全额购房款的同期利率赔付买受人。2004年确实如约拿到了钥匙,在2005年到2007年我曾多次找到开发商催要房产证无果。于2007年我想反正房产
现在是否可以增加“提高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2010年9月7日,我们已立案起诉房开公司,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办理该商品房房屋权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交付原告; 2、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违约金人民币147元; 3、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房款人民币4405元,支付原告(返还3%部分的房价款4405元从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8月16日共计503天)利息492
我有一处店面,在2000年的时候拆迁,在拆迁拿到新店面后,房产局通知办理产权证、土地证过程中,发现当初开发商向房产局上报店面面积的时候,将面积弄错了,造成开发商给我开具的产权凭证上的面积与房产局的资料不符,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与开发商协商多年未果,请问我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吗?如果起诉可以要求经济赔
我于2003年1月1日在天津购买了天津银座房地产开发集团销售的一处商品房,至今未办理房产证(该小区大部分业主已办理,只有最后买清盘房的未办理)。我多次询问,回复总是在办理中。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谢谢 谢谢各位律师。如果起诉,不知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少?听说打官司很麻烦的,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我于2008年7月在回迁户邓某的手中购买了一处住宅楼,协议签定后,一次性付款给了邓某。2009年9月以来,我所居住的小区开始办理产权证,于是我多次给邓打电话请其为我出示身分证明,对方先是找各种理由拒绝,后是直接说我不管。协议中并没有写明邓必需协助我办理产权证,这种情况下她有义务为我出示身分证明吗?
2002年,我在湖南雨花区洞井红星日用品城三楼买了一间23平米的门面,以前已交过契税2550元,办证费127元。后来一直没有领到产权证。今年日用品城管理部又要我缴纳土地证工本费140元,产权登记费423元,印花费22元,维修基金1905元,这合理合法吗?现办理产权证有什么手续,需缴纳哪些费用?
7月,与卖方及中介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但卖方房屋一手证还没有办理,只有卖方与开发商的房屋预售合同,请问:1.此三方签订的合同有效吗?2.卖方未收到定金,答应一同做完公证后才将20万交给他,但是他没有去做公证,能告他违约并要求他赔偿吗?
我家房产权证上的名字是我老公的,但房子出资人是我公公,现在我公公要与我们签协议表示我们只有房屋的使用权没有买卖权,请问此协议(协议没公正)有效吗,如果有效对我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