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是一名刚大学毕业的打工族。现在在一个外贸公司上班。空闲的时候喜欢逛逛淘宝,看看自己喜欢的东西。可是最近我遇到这样一个问题: 为了方便淘宝上交易,所以我办理了一张中国邮政储蓄的“淘宝联名支付宝卡通”,春节期间公司放假我没有消费任何金额,但是我邮政卡里面的900元人民币被扣空了。从2009年1月28日到2009年1月30日,平均每天扣我两次分别是200元和100元,合计300元/天。三天共计900元钱。 前面我在网上购买东西正常交易过的,每次交易之前我都会事先收到办卡是绑定的手机号码的短信提示和验证信息。可是这三天的交易我没有收到任何提示信息的,钱就莫名其妙的被网扣了,我去邮政的服务窗口咨询的时候,他们还告诉我以前绑定的号码没有和我的“支付宝卡通绑定”。直到我发现问题的时候,我上网也登陆不上我自己以前这邮局卡的网上银行了,并且网页上提示的是我的邮政储蓄卡没有开通网上银行的。但是事实上我办卡以后我确实登陆过网上银行网站的。 更让我奇怪的是:我正常交易的时候,打印出来的清单是扣费,而这六笔不知名的交易是网扣。我打电话询问了淘宝客服,他们说:“如果需要他们追查资金的流向,必须要给他们提供我交易的订单号码。” 我登陆了我自己的支付宝交易详单,找不到28号到30号的交易的。说明钱不是从支付宝出去的。 我当时也打110咨询了,报警台告诉我去就近的派出所报警。可是当我到派出所里,他们说这样的问题直接找邮局。在派出所他们也没有给我做笔录。难道银行卡中的钱没有了就不是案件吗?他们告诉我说:“这样的事情不是案件。他们是不会处理的!” 我打95580邮局的电话银行咨询过,现在邮局还没有完全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比如转账等等还不能实现的。所以我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钱没有了,我很不明白。 而且我有很多的疑问! 请大家帮帮我!如果我要起诉邮局。我需要一些什么文件或程序。
我在2005年1月从份储蓄时,有个内部的人员向我介绍一项保险(只要有5000元或5000元以上的存五年,还可以拿到存钱的那百分之几的利润还高,还像买医疗保险那样,保当保人。合同上我没有看到公司负责人的名字,只有公章,这合同合法吗?
我的遗产继承官司到了比较重要的阶段,我要求进行笔迹鉴定了,笔迹鉴定中心要求提供对比材料,此时我申请法院调取了对比材料,材料大多是90-94年的,但遗嘱是97年的,笔迹鉴定中心因对比材料的时间问题,需要我提供同期的对比材料,经过多次了解,老人在97年和99-01年分别有过签字的东西,分别在医院病历里和邮政储蓄的取款
家人在2010年5月份在邮政储蓄存入4000元现金,当时没有看单据就在上面签字确认(因年纪较大,在这方面经验不足造成)。昨天在取钱的时候,才发现上面的钱不对,显示的那天只打上去了2500元,这样就造成损失1500元整。而当提出我们查看录相时,对方提出录相只保存1个月。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是邮政储蓄的一名客户,本来是开通了短信提醒功能的,每次取款,存款都能收到短息提醒,但是就在前几天,我去柜台取款,这一次奇怪的发现没有收到短息,我急忙问柜台工作人员,然后惊人的发现竟然我绑定的手机号被修改成另外一个我从不熟悉的号码,我马上问原因,他说只能查到X月X日被修改的记录,于是我马上拨打了那个不
邮政三方联保,有一方由于各种压力自杀了,现在就还这自杀那一方没还完。邮政起诉我方和另一个还完款的人,让我们两家共同还剩下的。自杀的家人还在,房子财产都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邮政方面是不是有错?
在邮政储蓄存款被误导买成了人寿保险,想把钱要回来。该怎么用法律来解决?
我妈妈退休工人2009年在邮政储蓄存钱时,被大厅工作人员说可以办理零存整取的业务,(当时没说是保险)就以为是银行的存款业务,存五年每年两千,属于零存整取。所以就办理了,当时就存了两千,那邮政储蓄人员还很热情的拿着我妈的退休折子到窗口给办理,也没叫我妈妈看清单子(我妈妈年纪大了老花眼)就说在哪那签字。我妈
2010年4月5号,我和几个好朋友用营业执照向邮政储蓄办理三户联保项目。是小额贷款。10月3号,有一个人做生意亏本了。躲到外地去了,还余2万多没还,银行已经向法院起诉,传单以下。那个人是否要去坐牢?
去年因创业需要,通过中介向邮政储蓄贷款10万(向中介付了7%的费用),是三户联保哪种(每个人10万),三个月一期,一年四期。第一期到期时大家都没什么问题,我是每期全还全贷的,平时每月还利息,其他二个是每月还本带息的。 但是到第二期签合同时,其中有一个人说这钱是帮老板贷的,现在他已经离职,也不想帮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