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6点40分左右,我照常去学校上晚自习,学校是7点上课,我6点50到学校门口,刚到学校就停电了,由于天气变冷了,当时好黑,我一个女孩子当然好害怕,开始我以为是暂时停电就没到教室去,时间一点一点的过了直到7.10左右我看还没有来电,天好黑好怕我就没有去到教室,虽然是在学校,但是没有谁能保证我的安全,再说一个女孩子黑灯瞎火的怕遇到不好的事情发生,然后我就回家了,回到家 接近8点钟的时候来电了,我也就没去学校了, 直到今天早上,跟往常一样去学校上课,做广播体操的时候,学校的校长居然叫了我的名字,叫我到台上去,然后我惊呆了,虽然说我学习成绩不怎么好,但是我没做什么犯校规的事情呀,为什么会叫到我,然后我毫无疑问的就上台去了,然后校长就拿着扩音机说,我旷课不来学校,在外面鬼混,当时我才知道是什么回事,我想去解释的,可是当时我怎么解释得清楚呢,我觉得太没面子了,几百个同学看着我的笑话,我感觉很羞愧,我又能怎么办呢?我觉得我好委屈,都没脸出来见人了,都不想读书了。 这个学校的校长有没有侵害到我的人格权,我能不能起诉这个学校,并且要求学校向我道歉,还我清白呢?
在职教师因假期兼职被当地教委处罚。这样的处罚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是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侵害?
在很多地方的教委都有这样类似的规定:“市教委发出通知,要求学校少布置作业,让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假期补课,不得将校舍租给社会机构办学,也不准在职老师假期兼职补课。”一旦被查处,将取消评优选先资格,或职称降级,或调离到其他偏远学校等。前不久,我的一个教师朋友就因此受到了被调离的处罚。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这个怎么理解?
从进公司之前起便知道公司用工不合法,一周工作六天制,目前已在公司四年,如果离职是否可以要求企业赔偿?
各位律师帮帮忙,我被忽悠了好几次了,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侵犯消费者权益?!
我去做头发,要的都是好的药水,打完折都400多,弄完了看着还好,可这就跟一次性的一样,等回家洗完头就跟变了个发型一样,当时我就回去找他们,说是给我修一修,结果这一修更没法看了,跟开始出来的效果差了十万八千里,而且我现在头发被他们弄得跟烫焦了似的炸起来,开始说的挺好,弄坏了就开始忽悠我,我想让他们给我赔
这样的基本工资是否符合国家的基准,有没有侵害我们劳动者的权益?
您好,我们公司的基本工资是这样给我们列出来的,基本工资816元,满勤200元(一个月内任何假都不可以请,并且迟到1分钟就现场罚款20元,还要扣满勤奖),业务考核200元(需考试达80分以上)共计1216元,保险是五险,但扣除的费用并不在以上的基本工资内。。奖金是根据销售毛利另算的。 所以,我想咨询下,我们这个公司
客户向我借钱 把他朋友的车压在我这边 当时就写了张欠条让朋友做的手续 我当时也不清楚是别人的车 现在客户没钱还 能不能起诉他诈骗罪
北京三居室,一大客厅加了一扇门,这样总共4居室,每个房间住1-2人,住房面积为136平米,分别租给不同的单身职工,每个房间就一个人或情侣,这样算不算群租?请律师回答,谢谢!
我租了半年的房,但才三个月房主要把房买了,当初他没给我们说要买房。这样算不算违约了?
我租了半年的房,我们是按3个月给一次的。但才第3的一个月,房东说他要买房子了,当初租房时,他没给我们说他要买房。如果我还要继续租可以,但时不时的有人要来看房子,可能会影响我们。后面他又说考虑到我们,他有可能买给他的朋友,他的朋友会继续租给我们,但房租可能会涨。我又不懂这些法律。请你帮我分析下,他这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