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这样算不算侵害了我的权利,
这样算不算侵害了我的权利, 昨天晚上6点40分左右,我照常去学校上晚自习,学校是7点上课,我6点50到学校门口,刚到学校就停电了,由于天气变冷了,当时好黑,我一个女孩子当然好害怕,开始我以为是暂时停电就没到教室去,时间一点一点的过了直到7.10左右我看还没有来电,天好黑好怕我就没有去到教室,虽然是在学校,但是没有谁能保证我的安全,再说一个女孩子黑灯瞎火的怕遇到不好的事情发生,然后我就回家了,回到家 接近8点钟的时候来电了,我也就没去学校了,
直到今天早上,跟往常一样去学校上课,做广播体操的时候,学校的校长居然叫了我的名字,叫我到台上去,然后我惊呆了,虽然说我学习成绩不怎么好,但是我没做什么犯校规的事情呀,为什么会叫到我,然后我毫无疑问的就上台去了,然后校长就拿着扩音机说,我旷课不来学校,在外面鬼混,当时我才知道是什么回事,我想去解释的,可是当时我怎么解释得清楚呢,我觉得太没面子了,几百个同学看着我的笑话,我感觉很羞愧,我又能怎么办呢?我觉得我好委屈,都没脸出来见人了,都不想读书了。
这个学校的校长有没有侵害到我的人格权,我能不能起诉这个学校,并且要求学校向我道歉,还我清白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870038……(贵州-黔东南)
提问时间:2013-11-15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