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和前妻协议离婚后,协议规定由她偿还房产公积金按揭款(按揭合同是我的名义签的);后来她一直每月往我卡上打钱还按揭款,最近突然她不还了,说没钱了,应该我还了。我看了法律规定后才发现必须由我偿还完按揭款,才可以向她追偿。可我现在经济负担重,不够去偿还按揭。因此希望通过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她提出的解决办法是:我从房产中搬出,由她出租得到收益后偿还按揭,收益没我的份(合同规定房产归她,但没还清按揭没过户)。我以前没从房中搬出,就是怕她不履行协议,现在我还能相信她吗?从前的离婚协议签订有漏洞,所以她能随时可以不付按揭,请问我可以和她再签一个补充协议:由我搬出,她来偿还按揭款(房租收益全归她),但她必须按月向我偿还我代付按揭的款项,直到偿清,否则支付违约金或视同自动放弃房产所有权。这样在离婚协议以外补签协议有效吗?需要别的证人在场签字?什么样的证人签字有效?若公证,费用如何?如果这个办法不行,我应该如何应对?
离婚时,有房子一套,法院以判用来偿还债务,自己什么都没得到,连女儿的生活费前夫也不依时给予,离婚后,我还要替他还债吗?
我长期遭受家庭暴力,长达十年,在婚姻内丈夫又嫖又赌欠下了巨额贷款加外债,现在我决定离婚,那么这些债务离婚后我需要承担吗?
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很多外债,他借的外债没有经过家用,婚后没有购置任何使用物品,生活费用都是用我的工资。后来他给我写了一份声明:表明其所借债务由他本人自己偿还。请问我还有偿还的责任吗?
婚前老公的父母贷款12万买结婚的房子,贷款人的姓名是老公父亲的姓名,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并且房产证是我们结婚后才办理好老公拿到的,离婚后属于共同债务吗,并且他父母今年50对岁,我们才结婚1年,男孩子9个月
婚前老公的父母贷款12万买结婚的房子,贷款人的姓名是老公父亲的姓名,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并且房产证是我们结婚后才办理好老公拿到的,离婚后属于共同债务吗,并且他父母今年50对岁,我们才结婚1年,男孩子9个月!!!
我有两个孩子 大女儿今年9岁 小女儿现在2岁 因感情不和现在离婚,我有一辆车子被女方强行开走 但是手续都在我手里 还有我以车做低压借的欠款 有借条为证 还有我以前买了一套房子 只是买房子的时候我并不在老家 所以委托女方的姐姐购买的 但是女方的姐姐 竟然在买房手续上写的是她的名字 现在她们不承认该房了 车也被她们娘
各位律师: 下午好!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离婚后债务偿还方面的问题! 王女士和肖先生还是夫妇的时候,肖先生因为工厂运转,借了很多贷款(其中向王女士的亲友借款约15万)。后来由于肖先生赌博输了钱,公司运转不了,导致了破产。破产之后,肖先生和王女士协商“假离婚”,转移了财产!之后,肖先生不承认书面离婚为假离婚
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后还不能偿还全部债务,那么剩余欠款债主是否还可以继续无时限的追讨?
我与2003年2月在建设银行宝山支行贷款23万按揭购买蓝鸟轿车一辆《3年期,首付10万,含沪车牌》。此后由于个人原因无力偿还,于是建设银行宝山支行在2003年8月起诉到宝山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宝山法院执行庭经调查后确认我没有工作和经济收入,无偿还能力,也其他财产,所以决定将我按揭购买的蓝鸟轿车强制执行并通过拍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