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交通肇事案)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法院二审 判决 要求 原告对被告的保险公司(一审 二审时的第二被告)从新到民事案厅起诉 本案原本是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 如果另行对保险公司提起起诉 需要交起诉费 5000左右 这样增加了受害人的负担 请问这样判决是否合理?对回答我的朋友表示感谢
本人于今年四月份出了一个交通事故,事故原因是这样的,我驾驶一辆合法的大货车与一辆未登记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因当时我行驶方法路旁停有一辆小面包车,我就占了一点中线,现在交警划分我为主要责任,死者为次要责任,我为此还被判了8个月的刑期(
你好 我于年5月28日入职公司,7月中旬申请离职。中间签过正式合同,试用期两个月,也一直没有转正,更未跟我个人提及社保问题。现在公司却说已经给我交了社保,现在走所有公司承担的费用要从个人工资中扣除,请问公司这样扣取我的工资是否合理?
我想请问县委政府对老百姓兴办十来年的煤坪说是非法企业,要求拆除不予赔偿,是否合理?
在2004年度通过县委有关单位办证备案,百姓自筹资金,缴纳有关费用,经营数十年,到如今,政府一句话合法经营非法占地,拆!当时在国土部门办理国土使用批复时,国土局只给办理临时用地,时间到期后,百姓去办理延期,却说政策不允许,现就这一条,就要毁掉百姓一生乃至全家的后路,目前说煤坪场区是县规划区,要求拆除违法
我是南通市海安县大公镇群益村的,我们这里因造353省道要用土,我们的田地马上就要被征用取土了,据说补尝标准是每年按每亩1200斤水稻的价钱补尝给我们老百姓,请问这样合理吗?
结婚前,男方因房子所欠尾款和修装款欠了七八万的外债,都是结婚后还的,男方现在提出离婚,小孩三岁。要求小孩由他抚养,不需要女方支付任何费用,女方有探望权,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故夫妻无共同财产(包括家里的一切家电和家具),但是这些均是婚后继续置齐的。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两千元。请问这样的离婚条件在法律上合
店里遭到了小偷有预谋的盗窃,偷走了价值4万元的一件衣服,公司要求我们当班俩个同事全部赔偿,公司说按进货价让我们赔,19000元,并拟定了赔偿协议:每个月最低还款1500元,我们的工资一个月都不到2000元,现在让我们一个月赔偿1500元,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是一个庞大的数目,店里什么防盗措施都没有,场子很大,公司给我们人
我是农村建房者,去年抬预制板时出现工人坠楼致死事故。事情经过:在抬2层板时,承接建房的包工头联系抬板的工人来开工。当天下着小雨我们就提醒抬板的工人不要施工,施工方说没关系,到下午板都已抬完施工工人在收拾自己的工具使用承建包工头的吊篮导致一名工人坠落死亡(操作吊篮的是抬板方联系人)。最后法院判决我们负
小孩比较调皮,上课不听讲又经常打架,学校老师就让把小孩带回家,请问下这样合理吗?
小孩比较调皮,上课不听讲又经常打架,学校老师就让把小孩带回家,请问下这样合理吗?
我哥在2009年3月因乘坐黄X司机的车而发生交通事故,黄X和我哥都已过身,交通事故责任判决为:我哥为副驾乘客,不需承担担事故责任,主要责任在司机,车辆实际支配者为陈某(黄X的老板),车主为李某(陈某老婆)。黄X家人和他老板打官司判定为工伤,我们在追讨赔偿时,初审判决为:xx公司为主要责任赔偿人,车主只是连带责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原因: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李XX驾车入道路左转弯借道通行时,未按规定让在道路内正常行行驶的车辆先行,其行为违反《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规定,是导致此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过错:李XX驾驶经验左后尾灯罩事故前没有安装不符合机动轩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违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