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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样判合理吗请问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样判合理吗请问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原因: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李XX驾车入道路左转弯借道通行时,未按规定让在道路内正常行行驶的车辆先行,其行为违反《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规定,是导致此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过错:李XX驾驶经验左后尾灯罩事故前没有安装不符合机动轩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违法为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林XX未取得机动车驾驶二摩托车上路行驶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第一款和第五十一条规定,也是导致此交通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李X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林X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4277……(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3-11-05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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