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请问这样判决是否合理?

请问这样判决是否合理?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交通肇事案)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法院二审 判决 要求 原告对被告的保险公司(一审 二审时的第二被告)从新到民事案厅起诉 本案原本是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 如果另行对保险公司提起起诉 需要交起诉费 5000左右 这样增加了受害人的负担 请问这样判决是否合理?对回答我的朋友表示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1906……(辽宁-丹东)
提问时间:2013-11-14 16:3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