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再婚我老婆初婚,再婚前我生有一女孩,现随我,现在我与我老婆又生一儿子 说我超生 的罚款1万 我这样情况不算二胎吗
我在湖南,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电视购物想退货的问题。 就是我家人
我在湖南,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电视购物想退货的问题。 就是我家人之前在电视购物看到了那个一分钟速算的广告,然后打过去了没通,后来那个商家就总是打电话来,推销多次以后,说要给我们发一套货来看看,是货到付款的形式。我家人当时不了解情况,就同意了,还把地址给他了。现在我们觉得这个是假的,不想买这个东西了,可是
我以前的单位给我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大概交了一年多,2009年我辞职了,一直到现在没有找到给我继续交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单位,假如我要是能够在短期内找到给我交医疗和养老保险的单位的话,给怎么补交呢
(我是做财务工作的,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两年多了,面试的时候老板没有提到还有另外一个公司的帐务,等我办好辞职手续过来就职时老板才说,没有办法只得按当初谈好的工资接任,后我要求涨工资,老板起先同意,后反悔,经我再三主张,老板提出那个公司的帐不用我做了,维持原来的工资,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两年多做帐的工资呢?
关于补工龄的问题,是建国前的老党员,应该从49年开始补偿工资的,结果是从59年补的,结果找的当地的组织部什么的给开出的证明什么都有,后来当地的人也将文件送往工作地了,他们接受了,一直没有执行,说需要档案,那时哪有什么档案啊,都已经找的有老党员和当年的战友证明了,而且组织部也开证明了,能不能起诉工作地的单
您好!请问夫妻双方感情多年不合,男方在外有情人(虽然大伙都知道,公开交往的,但一起喝茶吃饭这些不足以作为证据),每晚都回家分房睡,没给一毛钱,家里一切开支(包括男方吃饭、使用水电、子女开支等)由女方承担,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如何分割?有2个孩子,一个已成年,女方的财产可否转给已成年的孩子,这样算夫妻共有
我在农村有块宅基地和农田大约5亩,09年的时候卖了,商约11万,买家支付了10万,写了收据,由于还有1万没付清于是没有办理转地契等合同,也没有办理正式的过户手续,户籍也都是卖家姓名。现在那块地国家要征地修路,请问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拆迁补偿应该怎么判归属问题?
老人过世时,将老宅分与两姐妹,每人2间屋的地方(现在房屋已坍塌),说好妹妹不要宅基地,姐姐用此宅基地,将钱付给妹妹,后来,妹妹说要写份协议,“分与妹妹的2间屋的地皮在姐姐出售时,无论市值如何,妹妹仍按原价2万买回”这在法律上成立吗?宅基地的使用权是谁的?办土地证的话,可以办到4间屋子的土地证吗?如果姐姐
我们夫妇都已经60多岁了,是城镇居民,只养一个女儿,政府说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的一次到位只给2000元,以后什么都没有了,我觉得这太不合理了,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夫妇每月是110元(男的60元,女的是50元),就这样永远的拿下去。 我们城镇居民无田无地,以后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