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对方房屋。总价三十八万,已付二十八万。由于该房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十六万。经双方协商 。由我还十万贷款,卖方还六万。可是当我按约还了贷款后,对方不给我办理过户,于是我将卖方告上法庭,结果庭上卖方不承认收到我买房款二十八万。十万是借我的。结果是法院认可合同为有效,但是法院只是认定我只付了十万。而且法院相信了卖方。合同只有女方签字,法院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来判断的。我这不是二十八万全没啦吗、我在上诉还有机会赢这官司吗。
我父亲去世后留下一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被母亲变卖,我和姐姐不知道,我们也不同意卖掉房子,买方不同意终止买房合同。请问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么?依据是什么?
我想咨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谢谢。我在8月初在商洛购买了一套房子,是在开发商的销售中心。选择的是首付百分之30,以后按月供知道还完其余的百分之70。可是过了这三个月了销售中心打来电话说我的银行贷款办不下来。原因是工资收入太低。先说明我买的房子总款共计37.5万,首付百分之30是11.5万.其余26万应该就
我家房屋没有什么证于3年前卖给了别人,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这个协议有效吗 ?现在房子遇拆迁跟当时卖的价格悬殊很大,我现在想收回房子,可以吗?应该怎么做?
1。买方是否承担付款举证责任。2。买方违背协议约定一次性付款,提出所谓长达近十个月分别五次现金交给卖方人,竟拿不出一次付款凭证,如何认定其法律作用。3。买方所谓现金付款只有证人(且证人说不清准确数额,其中还有其亲弟弟一人作证)无卖方收款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4。此种做法是否构成违约。
昨天(2010年11月20日),我的儿子在我们全家所有成员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没有第三方(中介人、证明人)在的情况下,与乙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住房变卖,请问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这套房子是我们老俩口赠予儿子的,但是这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 其次,我们老两口非常不愿意卖
父亲已去世,留下拆迁房一套80平方米,共有2个儿子和4个女儿,在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小儿子把房子转卖给别人,过户时强行要其他子女签名,在调解无效下,买方把其他子女告上了法庭,现在其他子女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还有这个买卖合同有效吗? 你们说的这个合同无效,问题是我们宁波地区的法院判这个合同有效,现在法院
我房是镇上的二手房,去年买的,镇上很多房子由于各种原因都没有房产证,所以我买的房也是没有房产证的那种,我想问,当时我签合同时写的是房屋尾款在拿到合同后在交付,期限是一年,在明年2月就到期了,我要是没有拿到房产证我是不是可以不付尾款,房屋同时也属我了,谢谢您,麻烦你解答一下,如果不行有什么办法可以降低
于09年在雅安市汉源县购得150平米的房子,由于汉源属灾后重建,很多原因,全汉源县,买卖房子的几百户都没有过户。 卖房子的老人口头委托她的第二个女儿,女婿和侄子还有一个见证人同我们签合同,由于当时那个老人生病80多岁的高龄,所以就没有签字和按手印。她的女儿女婿和侄子还有一个见证人都按了手印并且签了字。现在
请问农村房屋土地被国家征用变为国有土地以后,又因之前的买卖合同问题产生纠纷,原告要求撤销原房屋买卖合
请问农村房屋土地被国家征用变为国有土地以后,又因之前的买卖合同问题产生纠纷,原告要求撤销原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