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现在离婚了,女方有过错,自愿放弃产权,是否还要过户到男方的名下
我和前夫离婚,协议关于位于成都龙泉的一套房屋归我,但是房屋产权还没有办下来,离婚后办下来,我和他各自都有一本产权证,我想把产权收到自己一个人名下,他不配合,我该怎么办?而离婚协议只有在公证处公证的那一份才是2个人签字盖章的,协议是否有效? 房产管理部门要求必须他签字,他不配合,我该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购买的按揭贷款商品房,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按揭主贷人也是男方,贷款未还清,现夫妻准备离婚,并且协议将该房产归女方所有,过户手续如何办
离婚时房产分割各占一半,房产证上也是两人的名,一定要办过户吗?
离婚时双方同意房产分割各占一半,房产证上也是两人的名,但由于双方都无钱买断对方的产权,能继续共同持有,不办理过户吗?如果以后有钱再办理,需要缴纳契税吗?如果是免税,办理有时限吗?
婚后有一房产,在男方名下,按揭也由男方还。现协议离婚,房产归于女方和孩子,请问离婚后办理过户房产手续时,是只出具离婚协议即可,还是需要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
目前夫妻共有2套房产,均为一次性付款,1套为婚前购买,户主都是我的名字。现在想离婚,协议商定2套房屋均为我所有。然后按二手房过户1套给女方,在银行办理按揭(婚前那套房屋个条件都满足办理二手房按揭)。女方拿到按揭款后一次性付给我,这样可行吗。
法院判决(已生效,无上诉): ***住房,由原告儿子继承。被告奶奶代为保管该房屋产权证,并在代管期间对该房享有使用权。代管期限最长至原告年满18周岁。 请问: 1、房产交易中心要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才给办过户,房产过户是否执行庭立案后就一定能执行?会驳回吗?
离婚时赠与小孩子的房产没过户可撤消赠与不?是否对赠与的房产有居住权呢?
我与前夫在前年的二月份离的婚,离婚协议上关于财产分割、处理一项写有: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在离婚后归小孩子所有,在小孩子满十八岁以后过户,暂由男方监护人监管,男方监管人不得独自处理此房产,如要处理此房产必须经我女方同意方可;离婚时我没分到分文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前他就把房产证及他单位的集资股的单子放在他父
离婚协议上注明妻抚养儿子并分得房子,男方获赔偿。离婚十年后办理房产转移时被告知,前夫仍拥有房子的产权
房屋是女方单集资房后买下产权、房产证上只有女方的名字,离婚时按当时的市场价将房屋分为三份 女方抚养儿子并继续拥有房屋 男方获得房价三分之一的赔偿。不知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总之在女方不知情的状态下,偷偷拿走了房产证和国土证。当女方发现后多次向男方交涉,男方回答说:此举是为了保障儿子的权宜,他担心将来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