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时赠与小孩子的房产没过户可撤消赠与不?是否对赠与的房产有居住权呢?
离婚时赠与小孩子的房产没过户可撤消赠与不?是否对赠与的房产有居住权呢? 我与前夫在前年的二月份离的婚,离婚协议上关于财产分割、处理一项写有: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在离婚后归小孩子所有,在小孩子满十八岁以后过户,暂由男方监护人监管,男方监管人不得独自处理此房产,如要处理此房产必须经我女方同意方可;离婚时我没分到分文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前他就把房产证及他单位的集资股的单子放在他父母家,至使我无证据起诉要回。在我们离婚后,我前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门锁换了,我多次同他要房门钥匙他不给,没办法我只有在外租房住;我无正式工作,且工资低,在2007年就有胆结石,因无钱而一直没做手术治疗,现在我身体又得了病,病难治且疗程长,光药费就花费我大部分工资,我只是保守治疗,因为没经济。请问我是否可起诉住回去呢?是否可起诉撤消赠与小孩子的原本属于我的一半房产呢?新婚姻法规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期为一年内,我离婚已超过一年了,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郑思如(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3-07-24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