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商品房在附件四的合同补充协议里有这样一条:如遇到政府职能部门为了公共事业进行拆迁,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现在我的房子面临拆迁,是为铁路扩建。房子在合同里规定是2012年12月31日交付。但当时开发商未交付,我们在今年年初把房子装修好住进来了。这个房子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电也是临时电。我想问下,他合同的这条是什么意思?拆迁了他给我原先买房的钱就可以收回房屋? 我想问下这条合同合乎规定吗?还有这栋楼总共有50户,但只卖掉了10户左右。没卖掉的房子开发商自己简单装修就等拆迁了。还有如果拆迁的话房屋维修基金还需要给开发商吗?这楼盘至今还没有物业。今天开发商问我要维修基金的,说如果不给他的话到时拆迁的话不好办。。。
我们是国有企业的职工,国家把我们单位列为国有企业改制对像。前段时间企业领导和我们说国家要进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已提交到政府部门。原方案是企业领导想内部认购股份,把企业从国有资产变成股份有限公司,从领导变成老板。这样领导可以出很少的钱就可以做老板了。而国资办要求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国有资产。可是公开招标
2008年6月12日起--2012年6月12日止的租期(房租是一次性几年付清),今年1010年5月房东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将该门面出卖,2010年12月就通知我们搬走,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商品房签订后两年买受方未付款,出卖人是否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签订后两年买受方未付款,出卖人是否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请问是根据什么条款来判定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谢谢
商品房签订之后两年。买受方未付余款,出卖人是否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两年。买受方未付余款,出卖人是否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可以解除买卖合同,是依据什么法律条款?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我们和政府于2001年签了一份拆迁合同,在当年7月31号前拆除老房,如果到时不愿拆除,便由政府强行拆除,并且政府已经给我们在开发区划了地基,在政府的恳求下,我们平头老百姓什么也不懂,就听信了政府,本来拮据的我们为了配合政府的工作,硬着头皮,开始了修新房子,并向朋友借了些钱,还拖欠了拆料费用,由于政府不按规
因拆迁回迁及补偿问题与政府相关部门达成书面协议,并进行了公证,请问这样的东西如果政府后期不承认,走法
我家原先居住的地方因商业开发,需要拆迁,前期因拆迁条件没有与政府达成一致意见,就此拆迁问题一直拖了两年多,去年因开发商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政府快速清理购买地块尚未拆迁的住户,以便于其能快速进行土地开发,当时主导我们拆迁的政府部门是街道,经过几轮谈判,街道、开发商以及我们拆迁户三方达成书面协议,政府同
租的门面房政府拆迁,合同有一条写的(如遇到拆迁,退回剩余房租和押金),我还能得到其他赔偿吗
我租的是百年老街,政府要规划为仿古街。我的租的门面是拆迁,周围其它门面多数只是维修装修,其它商户可以装修后回来继续经营,我的门面是拆迁,无法回来的。我的合同是到2015年2月16号到期,房租是从2013.2.16号交到2014.2.16号,政府明确有搬迁费,装修损失费,营业损失费的赔偿,拆迁人赔偿给产权人,让我们找房东索要
甲方无理收费 前期一直在交费用 合同上没有这些费用产生部分 我要求对方出示发票及相关收据 对方没有 并且没有违反合同内任何一条规定 对方要求单方面解除合同 这样的请情况怎么解决?
苏州,我的租房合同去年写清楚了政府拆迁不做补偿,今年房租拿了没有签合同给他了一张收条
苏州,我的租房合同去年写清楚了政府拆迁不做补偿,今年房租拿了没有签合同给他了一张收条,怎么办呢要陪他钱吗
我转一家店铺 转了三四天。 政府要拆迁。 我可以撤销合同 让甲方赔我转让费吗
我转一家店铺 转了三四天。 政府要拆迁。 我可以撤销合同 让甲方赔我转让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