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如遇到政府职能部门为了公共事业进行拆迁,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遇到政府职能部门为了公共事业进行拆迁,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我买的商品房在附件四的合同补充协议里有这样一条:如遇到政府职能部门为了公共事业进行拆迁,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现在我的房子面临拆迁,是为铁路扩建。房子在合同里规定是2012年12月31日交付。但当时开发商未交付,我们在今年年初把房子装修好住进来了。这个房子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电也是临时电。我想问下,他合同的这条是什么意思?拆迁了他给我原先买房的钱就可以收回房屋? 
我想问下这条合同合乎规定吗?还有这栋楼总共有50户,但只卖掉了10户左右。没卖掉的房子开发商自己简单装修就等拆迁了。还有如果拆迁的话房屋维修基金还需要给开发商吗?这楼盘至今还没有物业。今天开发商问我要维修基金的,说如果不给他的话到时拆迁的话不好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anshu……(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3-11-01 19:4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