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甲方与前夫乙方于1991年1月2日结婚,于2011年10 月 10日离婚,在这段婚姻中,因乙方多次赌博就有过多次争吵,乙方赌博成瘾,这一点在全村都是知道的。因此乙方找亲戚朋友借钱,几乎是借不到的。大家都不会相信他的任何借钱理由,除非有我本人和乙方一起在场才能借到钱。乙方于 年 月 日个人找其大哥丙方借钱,向其大
我帮一个朋友A借的钱,我只是把钱拿给我朋友A,我朋友A再写借条,借条中写明借钱的人是A,出借人是B,我把借条拿给出借人B并没有我任何信息; A和B是认识的而且知道他们彼此的借款关系;我只是负责把钱拿给A,把借条拿给B; 现在借钱的人B跑了,在法律上我是不用对这个借款如责任吧? 非常感谢解答
我一个朋友2012年9月份向我借50万元钱做生意,当时他写了借条,但是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时间,他现在因生意经营不善亏损了,我朋友现在没有还款能力(他不是有意不还),像这种情况下如果向法院进行起诉,他是否要坐牢。
去年,我和一位合伙人接手一家汽修厂(当时未办理工商变更)。今年初,该合伙人退出,约定给予其12万元。我也办理了工商变更。之后,该合伙人提出要借款5万元。我就通过银行转账汇至该合伙人指定的另外一人账户(因为合伙人欠该人5万元)。但,这5万元没有写借条或收条。现在我向合伙人催款,他不承认。请问:我可以主张要
本人于2013年3月将名下房产一处做抵押,向财务公司借贷30万元,并将此款借予朋友王某做生意周转之用,约定三个月内偿还,期间产生的利息等费用由王某承担。办理放款时本人夫妻均到公证处与财务公司办理了全权委托处理该房产的公证,朋友王某也开具了借条给我。现王某逾期未偿还本金,财务公司也在催促我们及时还本付息。与
你好,我和朋友是生意上的合作关系因为货品归属发生了纠纷,闹得很僵,他用权势来压我说他公安那有人,我也随口说了我黑白也有人。后来他说到代销我们产品的店里谈,那天我自己去了,可他并没出现,只是打电话给我亲人说我已经带人去店里恐吓老板要钱要货。后来他在公安那里也说了我恐吓老板。我想问像这事能够成违法吗?
我讲有一煤矿老板资金周转需要,月利率3%,于是我的同学陈XX分别于2009年3月17日向我指定人的杨XX账户转入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010年3月1日向我(林XX)账户转入人民币壹拾万元整,2010年6月7日向我的妻子董XX账户转入人民币壹拾万元整,2011年2月9日向董XX账户转入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总共合计陆拾伍万元。我同学每次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