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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权纠纷
债权纠纷 我帮一个朋友A借的钱,我只是把钱拿给我朋友A,我朋友A再写借条,借条中写明借钱的人是A,出借人是B,我把借条拿给出借人B并没有我任何信息;
A和B是认识的而且知道他们彼此的借款关系;我只是负责把钱拿给A,把借条拿给B;
现在借钱的人B跑了,在法律上我是不用对这个借款如责任吧?
非常感谢解答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wang85……(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7-25 17:38
孙新律师
2013年07月25日 17时43分
你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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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2013-07-25 18:10
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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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3-07-25 18:37
你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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