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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权纠纷

债权纠纷 我帮一个朋友A借的钱,我只是把钱拿给我朋友A,我朋友A再写借条,借条中写明借钱的人是A,出借人是B,我把借条拿给出借人B并没有我任何信息; 
A和B是认识的而且知道他们彼此的借款关系;我只是负责把钱拿给A,把借条拿给B; 
现在借钱的人B跑了,在法律上我是不用对这个借款如责任吧?
非常感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85……(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7-25 17:3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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