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债权纠纷纠纷
债权纠纷纠纷 本人甲方与前夫乙方于1991年1月2日结婚,于2011年10 月 10日离婚,在这段婚姻中,因乙方多次赌博就有过多次争吵,乙方赌博成瘾,这一点在全村都是知道的。因此乙方找亲戚朋友借钱,几乎是借不到的。大家都不会相信他的任何借钱理由,除非有我本人和乙方一起在场才能借到钱。乙方于 年 月 日个人找其大哥丙方借钱,向其大哥借到了10万元整,并在当场抽出一万利息。次日,其大哥丙方似乎感到不对劲,就打电话给我,我当时就说:”你借钱怎么不跟我说一声,他赌博你不知道的?要么你马上跟他要要看。”乙方本人也承认这钱被他赌博输掉了。这并非夫妻两人的共同债务,是他个人债务。在这以后不久,我与乙方协议离婚。乙方拿走了一部分拆迁款,和俩辆车,并同意有他经手的所有债务他一人负责偿还。当时我还念及感情叫他们马上去向他要钱。
离婚后,我就独自照顾一个因患有骨癌而左大腿截肢的儿子。儿子目前在读大学,每年费用要两万元左右,并且假肢每五年左右更换一次,假肢价格昂贵,最差的就要两三万元,我因没有钱也一直拖着没有给他跟换。还有儿子要保养身体和维持病情稳定的费用支出也很高,我有只是打临时工赚取一千多元,要是没有拆迁征用的费用早就无力生活下去。
这种情况对甲方会如何判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ingcp……(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7-04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