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购房合同中手写注明购房款含地下室,且签订合同时卖家说赠送地下室,同时卖家要求暂时先将物品放置在地下室内,过几个月再交付地下室。现在距离签订合同已过去半年多了,打电话要地下室,卖家以无处放置物品为由不交付地下室,且威胁说再催他交付他就不赠送地下室了(买家有曾经买地下室的收据),要我额外购买,请问该地下室是否属于我,我是否可以要求他立刻搬出地下室?
二手房交易支付定金签合同时未写地下室只是口头答应,有中间人作证,有效吗
在支付定金签合同时里边忘了写关于地下室问题,卖方当时说肯定会给的,而且有中间人在场作证,但中间人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但现在我们在准备支付剩余所有款项时,卖方说不给地下室了,我们该怎么办?
本人要卖房,现正进行二手房交易。 这几天就要递件。中介说,要先递件,后给首期。 本人担心的是:递件后,房产等于已经过户给买家,如果买家不付给我首期,我该怎么办? 因为首期是在买家手里,不是在银行。 我向中介要求先给首期,再递件,中介不同意,说先递件后给首期这是惯例。是不是这样啊? 请各位帮
二手房卖家没有按时交付,超出合同约定时间一个月。 产权已经过户。房款已经全部付清。 请问我可以起诉他吗?并且要求他赔偿违约金
尊敬的律师朋友您好!我去年在天通苑买的房,这个房原来是一个村的拆迁房,后来转的商品房,我们买的时候房本上也没写有个半地下的储藏间。可是这两天同楼的买房人都有个半地下的储藏间,他们说每个房子都配了个储藏间。我想问问,现在这个半地下的储藏间我如果想使用的改怎么办呢?如果储藏间是随房屋一起的,那么我有了产
我在2005年一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卖家提供了房子的房票(当时还不是百分百产权),并与我们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中表明卖方将办理百分百产权,并在同年5月前办理更名。之后我们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后,入住。但是从2005年5月至今,卖方以诸多理由推搪此事,造成我们至今不能拿到房证。现在因我要急于出售此房,又苦无没有
我买了个二手房(现在我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该房子有个附属地下室,当时签合同时没有特别注明地下室的归属,只写了附属设施及设备必须保持原状。而地下室本身没有产权证,卖房方也没有将地下室买下,而是向厂里租用的,每个月8元。但现在厂已经不存在了,租金卖房方都没有按时上交。由于合同没有注明地下室的归属而产
2010年6月底签定合同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中约定的是:2010年11月1日前办理房产交接(主要包括水,电,煤气,电话的过户交接手续),如逾期不能办理交接手续,原房主按每月2000元支付给购买方租金,作为补偿,但最迟于2011年2月1日前必须把房屋交接给购买方,如逾期5日还不交付的,则按原房主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
本人买了二手房六月份买了二手房,交了首付,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公积金贷款也已经办下来了。合同约定十月份交房付尾款,但现在合同期到了,我交尾款给卖家,卖家不收,要求继续居住三个月,我能否采取措施让对方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房吗?如卖方拒不收尾款、交房,我该怎么办呢? 合同是每天交一定的违约金,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