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界懂法人士帮忙解决疑问 家庭情况 家庭成员有: 户主二位老人,共四个女儿 77号 儿女都在1998年后陆续从老人户口本拆出,新立户口本。 (大女儿、大女婿(大女婿外地户口来10多年)、(大女儿一个男孩共三口子)、77号-2。 (二女儿、二女婿(二女婿外地户口来10多年)、(二女儿一个儿子一个女儿)、77号-1。 (三女儿、三女儿一个女儿)、163号。 (四女儿)未婚、77号。 以上全是农村户口。全在本村中。 其中四女儿的户口也在家中,上学转非农户。 家庭情况: 在村里家中有前后四个宅子,其中三个院分南、中、北、连着的三个院子。还有一个院在村北头。 1987年盖的南院,院子目前有北房五间,陆续盖东西房各三间,商业房南房五间,(其中北房和东西房是父母盖的,南房是大女儿拆掉父母三间房翻盖的)。此院宅基地是由老人、男主人所申请的。自从2002年大女儿翻盖同时,老人同时盖中院房,因家里人多两位老人与三女儿四女儿同时搬中院生活。南院让给大女儿生活。 2002年盖的中院,有北房五间,2007扩建东房两间外加一个过道,西房两间外加一个厕所,(全是父母盖的三四女儿2007年出资)。两位老人与三女儿四女儿生活。 1968年盖的北院,北房六间外加一个厨房,东房三间,西房四间,南房三间,(其中北房外加厨房是两位老人和他们的父母兄弟共建的,其它是二女儿1998年结婚在那为生活陆续盖的)。此院因2003年给二女儿新申请村北头一新宅院。此院没人居住。出租。 2009年因国家修轻轨拆迁,南院写大女儿的名下,中院写父母名下,北院老院写二女儿名下,二位老人从来没给四个女儿分家。村北头院二女儿按非宅领取拆迁款。相当于二女儿领取二宅院拆迁款。抢走父母的宅院,自已的按非宅。所得拆迁款各自打入签人名下。 问题: 1、请问南院,中院,老院北院,这三个院所有拆迁款(无论是宅基地钱还是地上物钱)是不是是父母的财产,是不是父母说了算,只要老人同意四个女儿是否能平分。 2、请问三院中最后一个1968年的老院子没有对应的户口能否给宅基地拆迁款。写三女儿和四女儿名下能否给拆迁款。 3、请问现拆迁协议已签,两个院分别以大女儿,二女儿名字签字,现在钱已打入各自帐户,请问老人有很多村村文字手印证名,老人如果起诉能否要回拆迁款。能否胜诉。需要哪方面的证据? 4、现区法院,因二女儿有村委会,和村联的三个盖章的证明,证明老院是她的,新申请的是非宅。但是她就在村委会上班, 章就她拿。法院竟然判她胜?老人要上诉该怎办?有胜诉的机率吗?法院不去调查。只看证据。不合理。对人不公平。这都是你母的心血,凭什么她们得到,凭什么没有三四女儿的,老人连说理的地都没有。真不公平。 5、请问老你还有没有可以让诉的机会。我想讨个说话。
我有两个诉讼请求:1、和父亲分家析产 2、和我姑妈合买的房子要求出售,并合理分割(约定过份额)
有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我家有两处老房子,其中一处曾经在04年动迁,我已经成年,且动迁政策是按我和父亲两人的户口分得50w。另一处在06年动迁,那时我们户口已经迁入,按动迁政策我已结婚,且父亲也有结婚,一共按四个户口分得100w。现在因为家庭矛盾很深,我想搬出来住,要求父亲将属于我的两次动迁份额共计50w给我,但
我家有两庄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父亲所有人,我继母共有人,但实际是我们三人一起造的,我让我父亲和我继母到房管所加上我的共有人名字,但我继母不同意!现在就是没有什么书面证据证明我参于了建房!我继母只同意写分家协议,把一庄房子分给我,而不转房产证。如果让他们写分家析产,而不转房产证,他们以后能不通过我同意卖
我家是回迁房分了3套,我于父母每人70平米,2003年父亲卖了一套,现在2套是我的名字,现在父亲有外遇和别人过,要求要房合理吗。 现在2套我的名字的房,有一套半年前是我父母两人的名字,在我父亲有外遇时,以房屋买卖的形式过到我名下的,这有影响吗,现在我有这2套房的大产权证,我一人的名字算是共有产权吗.如果他跟我要
2010年7月19日,我全家来到了法院的一间房间,律师叫我们等,参加的就我父母还有姐,就没有其他人员参与,等了很久,快十点半了,律师就拿了几张纸就叫我们签字,其他什么也没说。签完字,律师说结束了。我们都很好奇,怎么就不上庭呢?总共交了一万二左右,没有上庭,签完字就结束。这程序有没有问题啊???
我家原平房为单位承租房。拆迁分一两居室,母亲付款并取得产权。此房为在建期房,无法立即搬迁。期间我结婚并怀孕,考虑到我与爱人无房,人口即将增加,所以又向分房单位申请分房。在我生子次月另分得一两室房,后使用夫妻二人工龄及存款已取得房产证,产权在我名下。 妹妹要求分得两套房的各三分之一房产,理由一为:
我家原平房为单位承租房。96年父亲去世。98年拆迁分一两居室,母亲付款并取得产权。此房为在建期房,无法立即搬迁。期间我结婚并怀孕,考虑到我与爱人无房,人口即将增加,所以又向分房单位申请分房。在我生子次月另分得一两室房,后使用夫妻二人工龄及存款已取得房产证,产权在我名下。 妹妹要求分得两套房的各三分之
81年土地承包到户,我是82年的。所以当时就没有土地。之后土地政策做了一次调整,只是在原基础上续约。我的户口早就转出去了。农转非。如今老家分家时我是不是没有土地?以及土地的被征赔偿款?
我妈妈将两间老房子分给我和妹妹各一间,什么法律手续都办好了就等叔叔大伯和姑姑去公证处公证可大伯不肯去怎么办,我们一家三口都商量好了,相关手续也都办好了可最后一个环节大伯不肯去,大伯跟我妈吵架过 房子在爸爸名下,爸爸已死多年,爷爷死在爸爸前面而奶奶死在爸爸后面,有没有其他办法小孩等着上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