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底,被害人廖某因赌博向被告人向某借款五千,向某多次要债无果(廖某进行了躲藏),13年4月向某得知廖某消息(此时我朋友和廖某在一起吃饭,因我朋友有车而被一起叫去),找到廖某后,为了逼廖某还款,将廖某带至河边,对其进行了殴打(我朋友有动手),后廖某被迫拨打电话借钱,但廖某在借钱无果趁向某等人不备跳河逃走,被告等人下河救人,未找到人,几天后发现廖某尸体,(经鉴定死者廖某应系生前溺水死亡) 如果死者家属谅解,请问我朋友大概会判刑多久,
在租住的期间内 因当事人没有打开房门 户主将门反锁 是不是犯了 非法拘禁罪 : 没有证据的情况下 随意指责对方 克扣担保费 可以报警吗 若使当事人造成精神伤害 是否可以报警
在当事人未犯法的情况下 进入无保障某小区 保安以不是原户主的原因下 恶意搜查包裹 恶意拦截 言语侮辱随意捏造事实 是不是 犯了非法拘禁罪是否可以报警 是否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 或者相应惩戒
事由:帮李某转卖矿产,买家在合同上明确提出矿产品位不能低于18,但李某所购买的并卖给买家的矿产品味只有13,导致交易无法进行。 之后情况如下: 李某所购买的矿产,和他的卖家也签订合同(具体合同内容不详),但之后了解到:李某就矿产品味太低问题,不愿付款给卖家,卖家纠结社会人士找到李某,最终李某付款50多万元
警方和我们要了取保候审的钱,还让我们做了个手续,说让我父母随便一个做担保,像我们这样没有前科的人,在里面已经放了不少钱了。能判缓刑吗? 急求 急求 谢谢 谢谢
起因是2004年的违法暴力拆迁,没有一分补偿、没有签任何协议、没有安置措施、更没有合法手续,更可恶的是没有提前通知,搞突然袭击,导致自家开的饭店停业、家产流失,至今家产不知去向。从那时起我们就走上维权之路,多次遭到打击报复,在2010年8月20日这是一个黑暗的日子,我们夫妻二人去复印材料,走到永定门长途汽车站
报案人到刑警队告我非法拘禁,但是在刑警队报案人做的询问笔录上说的时间和过程都是假的,没按实话说,我这也有反驳报案人的证据,现在刑警队把案子交到了检察院,我也把提供的证据交给了检察院,足以证明报案人在笔录上捏造事实,检察院把案件退到刑警队补充侦查,可现在刑警队补充侦查完成后又叫到了检察院,补充侦查的证
报案人到刑警队告我非法拘禁,但是在刑警队报案人做的询问笔录上说的时间和过程进行了事实的捏造,没按实话说,我这也有反驳报案人的证据,现在刑警队把案子交到了检察院,我也把提供的证据交给了检察院,足以证明报案人在笔录上捏造事实,检察院把案件退到刑警队补充侦查,可现在刑警队补充侦查完成后又叫到了检察院,补充
报案人告我非法拘禁,刑警队办案子交到了检察院,检察院核实后因为三个理由返回刑警队补充侦查。三个理由是:1、证据不足2、报案人和被告人说的时间不吻合3、不构成24小时。是以书面的形式返回刑警队的不是以口头的形式,请问律师口头形式对我有利还是书面形式对我有利?刑警队补充侦查是让我交了我的一份通话记录和给当时
一年前因非法拘禁收监三十日,未逮捕,取保一年已解除,还让去派出所报道了解情况,现在又重新做笔录,这是什么意思,是否有被收监的可能,(主犯至今未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