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如果一个法人开了两家公司,把一个员工的社保与公积金分别上在他两个不同的公司里,是否可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谢谢您的解答。。
1、公司没有给予交付的社保和公积金的月份。 如果是开除(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补交或者赔付吗?如果公司不同意补交通过什么方式维权。 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怎样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是终止合同,如何补偿;请举例说明。 3、失业金怎样去领取? 4、我们公司都是次月的25号才发工资,可以因拖欠工资,来要求公司
我是上海的员工,自己也是上海城市户口,我们公司为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的基数是不同的,公积金是按照1600的工资标准的7%缴纳的,也就是112元。社保是按照2200的工资标准缴纳的。那就意味着我一个人有2个工资标准。另外,缴纳个税的时候是15元,那么这个的工资标准又是另一个了。我现在比较困惑,如果公司这个行为是不
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习的时候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我申请转正后可以享受社保吗?
我在2月底的时候进入公司,在三个月后提出申请转正,已经得到上级的同意,当时与直属领导说好,转正以后是底薪1800加上千分之三的提成,在上月的8月15号提出离职申请,人事说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就是说要1个月后我才可以离开,我同意了,再本月的9月16号,我正式离职与公司解除三方协议,于是询问人事是否给我交了社保,
本人在一工作单位工作3年后,因公司重组,又建立了新的公司。今年3月才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同日与新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签合同时也没说待遇休假有变化。但是现在跟领导请休带薪年假,予以拒绝,说与新公司工作不满一年,而不能休年假,请问,我在不同公司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到底能不能休带薪年假? 如果领导依旧
公司拖欠保险不给上,为了社保链接自己补缴,可以要求单位想我支付企业部分社保金额吗?
我在北京某公司上班半年,一直没有给我交社保,我自己补缴了6个月社保,现在希望跟公司要求补偿我之前帮企业缴纳的那部分社保金额,但是公司说我自己补缴了不能以现金补偿我企业那部分了,我应该怎么办,?
因为我没有在公司买社保,所以工作2年到现在公司都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买社保的都有签合同就我1个人没有。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
我在公司做了不够半年,遭公司解雇,公司只赔偿半个月工资,在这5个月都没有帮我购买社保,请问我可以追讨
我在公司做了不够半年,遭公司解雇,公司只赔偿半个月工资,在这5个月都没有帮我购买社保,请问我可以追讨这方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