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上旬,我妻子下楼时因楼道灯电源关闭,看不清台阶,踏空摔伤,小腿骨折.打上石膏后医生要求先修养30天.因工作繁忙,休息7天后,带石膏上班.考虑到早 晚高峰挤公交不现实,只能打的往返. 1 小区是某单位公房,没有物业,所有权可能属于房管所,由居委会管理. 只收取卫生费和公摊电费.这种情况是否和商品房一样,和管理方构成合同关系? 可以索赔? 2 经邻居处了解,楼道断电是因为我们单元内一住户在自己楼层内安装大功率灯泡,楼长老太太发现后觉得公用电用量太大,与其交涉未果,不愉快后,关闭本单元公用 照明电源. 我们已在此处租住两年半,与楼长王阿姨虽无深交,也觉其人不易.故不想打扰老人,而且我觉得,楼长是居委会任命,她对公共设施操作的权力来自其授权者,她的作法-即使不恰当-属于"职务行为?".所以我面对的责任方应该是居委会或房管所?盼告知. 3 索赔的话,除医药费,一周误工费外,"来前的出租车票能给报了不?"离单位挺远的,一天两趟,到拆石膏还有十几个工作日,也小两千了。 4 有医院x光片,收据,电源关闭时的照片。还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吗? 以上,自己瞎想的,不知道对不对。 恳请各位专业人士的指导。 谢谢!
尊敬的各位律师同志: 您们好! 本人于2009年10月30日晚去深圳一家日资大型超市购物,因超市地面积水过多(后来超市员工说可能是货架地下小冰箱融化的水流出来了),连摔两跤,中间碰到货架上,导致左臂产生约6cm深度割伤,像小孩张开的嘴巴,到深圳市福田医院缝了7针。过了12天拆线,中间每隔一天到医院换药,这
律师您好:我是被吿:案件一审时承揽人是九级伤残,法院判我负责原吿损失的30%.現又重新鉴定了,是十级伤残了,上周又开庭二审不知这次法院判我负责原告损失的10%,20%;还是30%;另一审时原告没有精神损失费在内,二审又出现1.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这么大的精神损失费合理吗?请帮我分析下案情,若判出结果,被吿还可
你好!孩子上托儿所摔伤乃至右边眉毛上方缝合五针,伤口长约四公分,医生说肯定要留疤痕。如果要恢复以前肯定要等孩子大一点做美容手术,如果不做肯定孩子长大以后就和好多职业无缘,而且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好多影响,麻烦问问你们该怎么办?
我哥是搞装修的,不属于装修公司的人,即他没有工作单位。前段时间在邻居家装修天花板上梯子时摔伤了,头部着地,引起脑出血,住院治疗花了好几万块钱。请问,我哥可以向邻居索赔吗?具体怎么赔偿?邻居要承担几成的责任?如果邻居不肯赔偿怎么办?
今年初,我市场雇私人包工头曹某维修市场顶部的星铁棚。由于曹某没有做足安全措施不慎由星铁棚上跌下致脑震荡并有多处骨折。(事发前曹某自己雇的工人有口头上提醒他要小心工作的,可惜他自己没有理会)后在中医院治疗并康复出院,期间市场在他治疗期间多次去探望并帮其支付医疗费一万多元(治疗总费用为三万多)出院后曹某
80后大龄已婚未育男青年:租住小区内,楼长关闭楼道灯,致使住户摔伤,可否索赔?向谁索赔?可以索赔哪些
2010年9月上旬,我妻子下楼时因楼道灯电源关闭,看不清台阶,踏空摔伤,小腿骨折.打上石膏后医生要求先修养30天.因工作繁忙,休息7天后,带石膏上班.考虑到早晚高峰挤公交不现实,只能打的往返. 1 小区是某单位公房,没有物业,所有权可能属于房管所,由居委会管理. 只收取卫生费和公摊电费.这种情况是否和商品房一样,和管理方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