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80后大龄已婚未育男青年:租住小区内,楼长关闭楼道灯,致使住户摔伤,可否索赔?向谁索赔?可以索赔哪些
80后大龄已婚未育男青年:租住小区内,楼长关闭楼道灯,致使住户摔伤,可否索赔?向谁索赔?可以索赔哪些 2010年9月上旬,我妻子下楼时因楼道灯电源关闭,看不清台阶,踏空摔伤,小腿骨折.打上石膏后医生要求先修养30天.因工作繁忙,休息7天后,带石膏上班.考虑到早晚高峰挤公交不现实,只能打的往返.
1 小区是某单位公房,没有物业,所有权可能属于房管所,由居委会管理. 只收取卫生费和公摊电费.这种情况是否和商品房一样,和管理方构成合同关系? 可以索赔?
2 经邻居处了解,楼道断电是因为我们单元内一住户在自己楼层内安装大功率灯泡,楼长老太太发现后觉得公用电用量太大,与其交涉未果,不愉快后,关闭本单元公用照明电源.
俺们已在此处租住两年半(俺们没办暂住证,因为毕业拿到北京户口了),与楼长王阿姨虽无深交,也觉其人不易.故不想打扰老人,而且我觉得,楼长是居委会任命,她对公共设施操作的权力来自其授权者,她的作法-即使不恰当-属于"行政行为?".所以我面对的责任方应该是居委会或房管所?盼告知.
3 索赔的话,除医药费,一周误工费外,"来前的出租车票能给报了不?"离单位挺远的,一天两趟,到拆石膏还有十几个工作日,也小两千了。要是这个要求不合理,那还不如谨遵医嘱,在家老老实实歇一个月病假,误工费可比打的钱多。
还没去居委会交涉,根据“常识”和经验,多半会被当作皮球。索性先做好准备,收集点证据啥的。
麻烦事啊,本想算了。琢磨一下也憋屈,咱能尝试要求点正当权利(不是权力)不?
80后大龄已婚未育男青年,恳请各位专业人士给予指教。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polo1……(北京-崇文区)
提问时间:2010-09-13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