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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楼道摔伤,找谁索赔?

楼道摔伤,找谁索赔? 2010年9月上旬,我妻子下楼时因楼道灯电源关闭,看不清台阶,踏空摔伤,小腿骨折.打上石膏后医生要求先修养30天.因工作繁忙,休息7天后,带石膏上班.考虑到早
晚高峰挤公交不现实,只能打的往返.

    1 小区是某单位公房,没有物业,所有权可能属于房管所,由居委会管理. 只收取卫生费和公摊电费.这种情况是否和商品房一样,和管理方构成合同关系? 可以索赔?

    2 经邻居处了解,楼道断电是因为我们单元内一住户在自己楼层内安装大功率灯泡,楼长老太太发现后觉得公用电用量太大,与其交涉未果,不愉快后,关闭本单元公用
照明电源.

     我们已在此处租住两年半,与楼长王阿姨虽无深交,也觉其人不易.故不想打扰老人,而且我觉得,楼长是居委会任命,她对公共设施操作的权力来自其授权者,她的作法-即使不恰当-属于"职务行为?".所以我面对的责任方应该是居委会或房管所?盼告知.

    3 索赔的话,除医药费,一周误工费外,"来前的出租车票能给报了不?"离单位挺远的,一天两趟,到拆石膏还有十几个工作日,也小两千了。

     4 有医院x光片,收据,电源关闭时的照片。还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吗?
   
  以上,自己瞎想的,不知道对不对。
  恳请各位专业人士的指导。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polo1……(北京-崇文区)
提问时间:2010-09-13 16: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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