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农村从事的是水电安装工作的,无从业证件,现年62岁。2009年10月4日,有本村村民许某,来叫我去某厂进行钢棚结构安装照明灯工作,进行工作的共有三人,为许某、李某和本人。我们在安装施工的梯子为厂方提供的活动升降架,不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意外,由于自动升降架的轮子被不平整的路面卡住,李某用力一推导致升降
我弟弟于2010年1月6日凌晨死于自己的出租屋内,经法医鉴定,排除他杀及其他人为所造成的伤害,全身各部分脏器没有发生器质性病变,法医所给出的最终结论是青壮年猝死综合症。我弟弟所属公司给其内部员工上了团体的意外伤害险(永安保险公司),保额为十万,保险的赔付范围没有猝死这一项,但是免责条款中也没有这一项,除此
我们班两名学生中午就餐后回教室,在走廊上打闹,导致一人摔倒,两颗门牙断裂。(学生11:15整队去餐厅就餐,他们就餐结束后就按要求有序回教室的。这段时间属于学生自由活动时间,值日教师等还在学校餐厅就餐)我从餐厅出来,直接回到了教室,当时时间为11:40左右。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找学生了解情况,并于第一时间与双
妈妈在工作中,小手指被电锯锯掉了,工厂给垫付的医药费等,我还想知道,我妈妈还应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以及赔偿标准,谢谢!还有,我妈妈自己有中国人寿的保险,是不是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请帮忙解答下,谢谢!
幼儿在玩耍时不小心在即跌倒造成脸部摔伤一口,缝了6针我园该怎样赔偿?主要责任人是园长?还是当时负责看护幼儿的老师?我们应该怎样赔偿?赔偿多少合理?
我父亲于去年11月由于工作事故去世,单位已经界定为工伤事故并且进行了一次性赔偿。今年单位突然提到有到福清在单位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说这笔赔偿款已经由单位在一次性赔偿中将保险赔偿金部分作为垫付支付给家属,即保险赔偿金已经由单位以垫付的形式支付给家属,而保险现在因该由单位领取。我认为单位一次性赔偿是单位
我饭店雇佣的服务员,因煤气罐意外漏气,造成轻微烧伤,住院13天伤愈出院,(没有其他后果,只是腿部有小疤痕)除了医药费伙食费还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吗?谢谢!
孩子在高中住校就读,去学校内的超市购物,正常进入撞到超市大门玻璃,导致面部划伤,长度2.5厘米,比较深缝7针,医生说术后留疤!学校和超市是否承担责任~承担到什么程度!请教律师谢谢
我与人发生口角,双方打斗,双方倒地,对方头撞地后 去医院缝7针,后做鉴定不构成轻伤,在打斗过程中,双方共同认识的证人在场,可以证实我得口供,现在派出所协调中 ,对方医药费据说2000,但是提出6000的赔偿。我认为只负责他得医药费用合理,所以想请教专家,如果我拒不付他要求得数额,派出所会对案件如何处理(可以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