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未构成轻伤的意外伤害的民事赔偿
未构成轻伤的意外伤害的民事赔偿 我与人发生口角,双方打斗,双方倒地,对方头撞地后 去医院缝7针,后做鉴定不构成轻伤,在打斗过程中,双方共同认识的证人在场,可以证实我得口供,现在派出所协调中 ,对方医药费据说2000,但是提出6000的赔偿。我认为只负责他得医药费用合理,所以想请教专家,如果我拒不付他要求得数额,派出所会对案件如何处理(可以治安拘留吗?)对方起诉,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per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09-13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