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被告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并且冰糕在判决指定期间未履行支付义务,法院强制搬离公告费用之计算到7月,余下费用要原告自己计算。除了计算房屋使用费以外,是不是不能计算违约金,只能按照判决计算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求教各位律师,多谢!
为什么利息或违约金法院的判决书只允许要到判决生效日,这样对不对,如果不对为什么。
利息或违约金主张的困惑,如问题所述,这里存在法院指定期限问题(即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义务,指定期限期间内是否给付利息呢,如果给是单倍还是双倍,为什么)。请叫高人,如果要主张利息或违约金,截止期限怎么考虑,是不是只能要到生效日,如果要到判决生效日,那么生效日次日至法院指定期间的利息或违约金怎么处理?
我家有一栋三层的私房,租一二层给一个典当铺老板开饭店,开始不了解他的背景,经过接触才了解对方不仅心黑而且有社会关系,签合同前他通过打封条封楼梯间前后门、言语威胁等手段迫使我家顺从他的要求签下租房合同。(他的要求:1、要签租5年合同。2、可以转租,且5年中不涨房租。)其中合同中规定签合同之时乙方要付清上半
一审判决宣判后当事人提起上诉被维持,权利人申请法院执行。法院经审查,确定了应执行款额(包括了迟延履行金),并通知被 执行人按期履行。但权利人认为没有支持其一审判决送达后至法律文书生效期间的迟延履行金,要求法院对此予以追加。请问能否支持?
我知道可以双方私下来调解,但我想知道的是法院判决生效后是不是必须要履行法院的判决结果吗? 被告在院判决生效前跟我提出调解的建议,我现在不知道被告所提出的调解条件是否可行,很纠结?我纠结的是被告现在给我的调解条件我真的接受不了,但是法院会怎么判决也很担心,因为我不敢保证自己一定会赢。被告还请了律师
被告无偿使用我的房屋七年.拒不执行生效的房租金判决.还要低价收购我的房屋搞开发.
被告使用我房屋七年多,两级法院都判决被告向我交租金,他拒不执行生效的房租金判决;他要以500元一平买我的非住宅。我不同意。他就作出3条意见:1.以政府名义730元一平收购我的非住宅。他要搞开发。2.不配合、政府就重审我92年的医疗事故赔偿,就叫院长发现再审,再审改判---。3.不能给你房租金。以上被告的3条意见以不正
判决已生效并已到可执行时限,这时和被告协商办理过户,中途如果他反悔了,还可以继续申请执行吗?
我是这个房屋买卖纠纷的原告方,现在判决的结果是一审我们胜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是7月底领取的,到现在因为种种原因拖了2个月了还没开始办理手续。 我原本打算等明年6月满5年了再去过户,那时可以免除营业税。我想早一点拿到房子开始装修,也是和他进行协商的原因之一,由于家里的原因,房屋越早能入住越好。 本来
区法院的立案一庭的法官说:30日以内可以由被告申请立案正常执行,超过30日后才能由原告申请立案强制执行,实际上由于受害人需要住院治疗、偿还外债急需用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服被告同意向区法院立案一庭申请了立案正常履行,立案一庭也已经给立了案,并且已经转交到执行庭的法官手里,可是执行庭的法官却说:这种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