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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无偿使用我的房屋七年.拒不执行生效的房租金判决.还要低价收购我的房屋搞开发.
被告无偿使用我的房屋七年.拒不执行生效的房租金判决.还要低价收购我的房屋搞开发. 被告使用我房屋七年多,两级法院都判决被告向我交租金,他拒不执行生效的房租金判决;他要以500元一平买我的非住宅。我不同意。他就作出3条意见:1.以政府名义730元一平收购我的非住宅。他要搞开发。2.不配合、政府就重审我92年的医疗事故赔偿,就叫院长发现再审,再审改判---。3.不能给你房租金。以上被告的3条意见以不正当的手段盖上了市政府的公章,送给营口中院主管民事院长干扰房租金审判和执行。为此,中级法院将我房租金判决给撤销。他勾结政府和法院一些人低价强迫收购我的房屋、不给租金。千方百计的逼我低价买他房子。我坚决不同意。他们就联手实施3条违法的意见;将我92年的民事案件所有的判决书全撤销,发回重审。法院告之我:发回由政府协调,不成再重新起诉,从一审.二审.三审.一级一级往上打。政府叫放着。他们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力,损害了司法公平公正。为此,我要求撤销3条意见,还我公道。至今我已要求三年了。找谁谁不管。因为,法院、政府官员都不给我3条意见,都是口头向我传达的。没有书面意见,我有录音,法制办也不管。我该怎办?请您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马凤玲(辽宁)
提问时间:2013-09-17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