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终审判决已生效30日内被告同意履行如何找法院办理
终审判决已生效30日内被告同意履行如何找法院办理 区法院的立案一庭的法官说:30日以内可以由被告申请立案正常执行,超过30日后才能由原告申请立案强制执行,实际上由于受害人需要住院治疗、偿还外债急需用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服被告同意向区法院立案一庭申请了立案正常履行,立案一庭也已经给立了案,并且已经转交到执行庭的法官手里,可是执行庭的法官却说:这种立案方法不符合规定,他无法执行,并且还要退回立案材料,他还说必须等到30日以后才能由原告申请立案强制执行,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合情理、也不符合法律常理,被告已经同意在30日内正常履行,法院按理应该支持并且应该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为什么要推诿、阻止履行!致使受害人费了千辛万苦的周折却眼睁睁地看着被告已经送到法院的赔偿款就这样被法官给无端、无情地挡住了,不能及时得到救命的赔偿款,这是法律上的漏洞?还是有人为因素在作怪!值得深思、调查!难道30日内就无法通过法院正常履行了吗?真是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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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lxs135……(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3-10-02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