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那里的临时工而已,工资发放的时间,多少我们都不了解,随公司高兴,想怎样就怎样。本来说好是按件算的,后来又说跟工作量跟出勤有关,这个我们都是不知道的,况且没有全勤奖,那时我们都是请事假跟病假而已。可是他们却咬着出勤不放。本来七月份工作量是5856,工资是2440。八月份的工作量7753,工资是2190,即使是请假的也就多了两三天,可是却少了那么多。说是那个月每件的钱数会算少点,他们可以随便更改的吗?而且工资每次都是拖很久才发的,八月份的工资到十月19号才发。我们都等着做生活费的,到那时早就没钱用只能干等了,每次催,他们都只是说工资肯定少不了你们的,看老板啥时候发就啥时候发。而且我们问他们工资的具体算法都不肯告诉我们,这叫我们怎么办,他们想给多少就多少咯!还有合同也是,上面的工资计件那里都是留空的,根本没标注好,当时也说合同我会有一份的,可是现在都不给。公司是在南宁,我们是在北海帮其他公司办事的,他们那边的情况我们一概不知。只是有什么情况才能通过这边的驻点经理帮忙传达。可是现在却什么消息都没有了。我们需要什么的材料,证据之类的去仲裁那里维权申诉呢?我这里有以前本来想做两个月走人的,后来又继续工作的工作证明,还拍了些我们所做的工作图片,还有证人是一起在那别家公司的同事跟已经辞职的的同事。其他什么证件都没有了,这些有用吗?够了吗?
而且我们那两个月周六都是加班的,没有什么补偿。而且5、6月份时是没有休息日,而且还要加班到晚上十点半,也是没有什么补偿的,他们都说计件的,所以就不会有那些。即使加班那么多,工资也就3400左右而已。现在却这样子,所以我们也再也忍不下去了。他们欺负我们远,闹不到他们那边去,即使闹也没能力告他们,也没资金支付律师费之类的
小弟是青海某公司外聘的技术员,去年在青海省果洛州公司的项目部因在工地收工坐车回驻地途中出车祸受伤致残(右髋骨粉碎性骨折及下颌骨开放性骨折),医院住院两个多月,我父亲从外地来医院陪护,公司也请了两人分白昼护理。公司在支付了6万余元的医疗费用后就不再支付后续的医疗费用,也不支付我的工资,因在手术时医生在
由于本人在哺乳期被公司开除,已申请了劳动仲裁,提供了劳动合同及开除通知。请问我还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他们说我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说我作为销售三个月没有销售额(我以前有销售额的,后来怀孕公司要求转交就转交了),经常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散布消极信息,以此为理由开除我,我应该提供哪些
我在原单位发生工伤,但离职时公司拒绝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再就业补助金,我为此已经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我应该提交哪些证据 我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职业病和工伤伤残等级为9级
上海劳动仲裁受理后,劳动者如何在仲裁期间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对公司的财产保全?
劳动仲裁申诉赔偿金和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合计约10万元。公司很小,黑心老板最近准备清算,如果等到仲裁结束公司肯定早已转移财产了,我肯定无法获得赔偿。我知道上海没有劳动仲裁期间是否可以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我问了法院,法院让我找仲裁委转交我的保全申请,我又问仲裁委,仲裁委说它没有财产保全的权力,难道我只能坐待
不签合同,不上保险,突然被降薪,申请劳动仲裁都需要出示什么证据呢?
我的情况特殊,我所在部门业务被原公司外包给现在的公司,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5个月,老板第二个月开始答应加薪,一直没有履行,下班时间从晚上17:30改到6点,又突然提出周六上班没有加班费,并且降薪,就是想让我们走人不给任何赔偿,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没有工牌,没有工资条,我目前只有公司用个人账户每月打
请教大律师: 我是10年2月份到一个民营企业上班的,由于规模比较小没有签合同。11年1月份的时候由于我没有请假休息了一天,老板以此理由炒了我鱿鱼,想申请劳动仲裁告她要回赔偿,但是在收拾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我们发工资都是给现金的,没有工作卡,也没有工作服。只有日常的一些邮件联络。请问这些证据能告得赢吗?
合同未到期,因为部门合并,人员过多,所以公司人事负责人口头告知我公司预辞退我,但只付我一个月工资赔偿金,我来公司7年,公司也不愿意多付赔偿金,想申请仲裁,但是我要收集什么证据呢?公司口头告知的这种情况,仲裁会听信我么? 公司合同上又写辞退员工只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这有效么?是否是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