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到公司3个月,现因股东撤资,需要把人员全部分流,一部分不远分流的,补偿了N+2个月的工资。但是我一直没人找我谈。直到昨天才了解到,我还在这个公司的编制内。但是需要到市里一家公司办公。因太远我不愿意去,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后再补偿N+2的工资吗? 在线等您答复啊!!!
执行官说对申请执行人说:被执行人公司已搬走营业执照地址,如果其没变更营业执照经营地址
即使知道新营业地址的地址,但其没挂牌,也是不能执行这公司的 这说法正确吗? 是说:被执行公司他不去办理营业地址搬迁证明手续,执行官话语中,表示找到了也因为不是原营业执照的法定地址,是不法的经营地址,即使知道了,也不能去执行这家公司,明白么
申请执行人怎样证明这个“没挂牌不是营业执照上的法定地址”单位是被执行的公司呢
前提是企业08年审时以与营业执照房东签的十年租房协议复印件年审到的,实质房东在被企业没给付20多万房租时通知企业搬走,08年审是截止08年6月底,也就是说,那个时候企业一直到09年6月下旬企业都没去变更新住所地.) 现在不去年审,将被工商吊销营业执照. 而申请执行人在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劳动仲裁已一年多了,只查到个公司帐
我在一家化工厂工作。因厂方原因,解散了我所在部门,人员分流。我不满意公司安排(工作内容改变,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时间改变),厂方不予辞退,要求我自己辞职。 现在我已经办理的辞职手续,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厂方赔偿。 我需要什么文件,应该去那些政府部门。
公司在国美电器店面到期不做了,采取人员分流。我不满意公司安排(工作内容改变,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时间改变),厂方不予辞退,要求我自己辞职。现在我已经办理的辞职手续,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厂方赔偿。我需要什么文件,应该去那些政府部门。
现我在部门,公司要求转到常熟分厂,公司征求我们意见:一是随部门去常熟,二是调到别的部门,现在我这个需求都不是想要,是否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在这公司已工作6年!以上还请指导,谢谢! 和公司签定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因公司原因,解散我的车间,人员分流,我对厂方安排不满意(工作内容改变),厂方不予辞退,逼迫我们辞职,现我年龄已过50,还有几年退休,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是否可以要求厂方给予赔偿。 要求赔偿,我应该那些手续,或者那些文件或证据。 找那些政府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