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过期且发工资的公司和合同公司不一致,只有这么多积分,求解救!
毕业后在这家漳州XXX公司开始工作,公司有3个老板,我是通过网络面试后进入公司就职的,面试时陈总觉得我不错决定录用我,而3个老板中的王总觉得我要求的薪资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而言太高了,不愿录用,最终陈总还是将我纳入公司中,我的工资由陈总北京的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转账上有“工资”的备注字样),第一年的工作是从去年8月1日到今年的8月1日有合同,合同上没有写上我的真实工资,在递交政府盖章的合同中我的工资写着当地的最低工资,而真实工资用公司专有的表格填写,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等等总数为约定的工资数,而这表格在行政手里,第一年工作中公司通过合同中约定的最低公司扣除了公司该交付的医社保费用,将我方部分退还给我,没有为我方缴纳医社保,但是第一年我的工资却有纳税,纳税的基础是建立于真是的工资上,之前的合同为一年,现在一年过去了,公司没有重新签约新的合同,我9月份的工资北京公司照常支付没有出现问题,现在10月份的工资却拖欠了10多天,问财务会计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工资,我有点担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如果出现意外我的利益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得到保障,毕竟我是签着漳州公司的合同那这北京公司的工资,况且现在合同过期了,两难!!麻烦专业人士为我支支招,目的在于即使公司出现各种问题,我都能从容不破的得到自己的那部分,不知道要搜集哪些数据证据、以便往后不时之需呢?要怎么做会更好更加得体?谢谢了,麻烦解答,感激不敬!!!!!
需要搜集哪些证据最为可行和有效呢?望解答
合同过期一年了,2009年到2010年公司到现在无拖欠工资,现在是否要求公司赔偿2倍工资?
我的合同于2008年12月到期,现在公司进行补签合同从2009年到2010年底(2年)合同,公司有没有违反劳动法?2009年到2010年公司没有拖欠工资,都是按时发工资,现在可以要求补偿2009年未签合同的2倍工资吗?
您好!我叫彭向敏,现在是肇庆亚洲铝业有限公司的一名翻译,想请您在翻译公司拖欠我工 资的问题上给些指导! 我5月18号(还没从中山大学毕业)通过温婉频(广州乐津译翻译公司)介绍来到亚洲铝业做翻译,温婉频跟我一个大学毕业(中山大学),所以当时没有签纸面合同,她发邮件(见附件)让我确认之后,就算有合同
公司一直不书面(口头)解除合同又不安排我上班, 这工资这么算?
事情是这样的 我在2011年1月10日到一保安公司上班、加班,连续做了28天 一直无休息,现家中有事 我无纳之下强制向公司发了一份短信 向公司请几天假。请完假后,现要求公司按排上班(我们有白班与晚班),可是公司一直不安排我上班。 请问:如公司一直不书面(口头)解除合同又不安排我上班, 这工资这么算?
公司已经代扣个人所得税,但是实际并没有缴纳,但现在只有合同没有工资条,还可以要求补交吗?
我的上一家公司,工作了几个月就离开了这家公司,但是在税务局打出的完税证明上,没有给我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时都是发的现金,有工资条,不过已经2年了,所以当时的工资单已经找不到了,不过合同还保留的,不知道现在能不能告赢?
公司已经代扣个人所得税,但是实际并没有缴纳,但现在只有合同没有工资条,还可以要求补交吗?
我的上一家公司,工作了几个月就离开了这家公司,但是在税务局打出的完税证明上,没有给我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时都是发的现金,有工资条,不过已经2年了,所以当时的工资单已经找不到了,不过合同还保留的,合同上有工资数,不过是分成的两部分(基本工资2000,效绩工资5000,效绩工资在标准的合同文本上是写的按照实际贡献
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定,现在公司要将我辞退,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克扣我的工资
我与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当时入职只是口头协定,我是做深化设计的,当时项目经理跟我口头协定是每月8000元工资,昨天公司领导打电话来以工作经验不足为由辞退我,并不能按当时口头协定的8000来发我工资,只能按6000,并且第一个月按实习期工资发,要扣百分之二十的工资,当时口头协定没有涉及试用期的问题,当时跟我口头协定
如果合同过期后,公司没有续签,但是要求我们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不然要扣一个月工资,这样合理吗?我可以
我是2010年11月进入现在这家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期限是1年,但是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没有续签,如果我现在离职必须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吗?公司说如果不提前一个月 告知,那么这个月的工资就没有,请问这样合理吗?没有续签的几个月我可以要求公司付双倍工资吗?
进公司3年多了,刚出去的时候合同是签了2年的,2年后就没用续合同了,然后现在已经找到转换的工作,想3天内离职,可以被告知会被扣一个月工资,除非30天后才走! 但合同最后面写了一句“从入职日开始计算,两年后可正常离职!” 这怎么办
我入职时公司与我签合同时工资方案为:底薪5000+资金2500=7500,到年底算工资时却没有这么多
我入职时与公司签合同时工资方案为:底薪5000+资金2500=7500,但每月只先算4500元,其它的到年底算工资时却没有这么多,该行为有无违反劳动法
事情这样的,公司没跟我签合同,到公司不久就派到外地了。来公司说的年薪8W,每个月只发3800,后来拖欠工资我辞职了,我是12年2月入职。13年3月10离职,请问按年薪8W给我吗,他拖欠我申请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