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镇政府向周围群众借款,借款后给一张盖镇经管站的存款单,存款单好几年前就到期,但镇经管站一直以没钱为由欠着,请问这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我们怎样才能要回来?
民间借贷案件中一个公司向多个自然人高息诱骗恶意借款,其没有还款能力,这种情况能否构成非法集资罪
民间借贷案件中一个公司向多个自然人高息诱骗恶意借款,其没有还款能力,这种情况能否构成非法集资罪。
我在投资担保公司放款过程中,公司法人给我出据了一张他人的借据,同时进行了担保,后来发现借款人根本不存在,是公司法人自己出据的一张假借据,请问是否构成诈骗?同时开具的担保书有失效期限吗?还有现在放款的期限早到期了,她现在一直赖着不还款,我该如何处理?
我想解除合同,但我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不被侵害.?我的钱能否拿回来?
你好!我在上海宏成信贷有限公司,通过传真复印件,签署了一个贷款合同书,(定期两年}额度是25万元事先电话联系说好了,钱到我的账上以后再付给他们一千八百元的贷款合同履行保证金。可是现在他们说25万元已经到了我的帐户,是通过国际银行办理的,需要我先把一千八百元的保证金汇过去。然后他们公司在从国际银行转入我的
我姓梁,我县城的一块地皮被别人非法办了土地证。 情况是这样,这块土地是早期我爷爷用粮食换置所得,土地东边靠路,其他三方面有邻居做证,以前老辈人对于这些证件没有概念,所以没有办。1998年的时候这块地皮被当地的一个诬赖占据圈了起来,并非法办了土地证。为此当时我们两家还发生了矛盾,我们城关镇政府为此还参
一个挖沙老板,利用自己的挖沙厂说谎,骗我给他担保20万。现在人已经逃跑。其实他已经资不抵债了,还骗另一个挖沙老板给他担保130万。他的行为是否可以向公干机关提起非法集资罪。而且此人很挥霍的花钱
我朋友以月利率4%—8%的高息为诱饵,采取个人出具借条和签订借款协议、每月支付利息等方式,先后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累计金额高达人民币3000万元。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我朋友除了将集得的款项用于支付利息、归还到期本金和购房买车外,还先后以月利率10%—15%的高息将集得的资金借给其他人使用至今有2800万
我朋友以月利率4%—8%的高息为诱饵,采取个人出具借条和签订借款协议、每月支付利息等方式,先后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累计金额高达人民币3000万元。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我朋友除了将集得的款项用于支付利息、归还到期本金和购房买车外,还先后以月利率10%—15%的高息将集得的资金借给其他人使用至今有2800万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请问该案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是非法集资诈骗?判几年
我朋友以月利率4%—8%的高息为诱饵,采取个人出具借条和签订借款协议、每月支付利息等方式,先后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累计金额高达人民币3000万元。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我朋友除了将集得的款项用于支付利息、归还到期本金和购房买车外,还先后以月利率10%—15%的高息将集得的资金借给其他人使用至今有28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