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离婚,离婚后户口在前夫名下,现前夫家农村宅基地要动迁,离婚时因老房子是前夫父母财产,所以我没有任何老房子的平方,现离婚已经3年,前夫和我各自已经再婚,请问我能否享受动迁的安置房?
王律师,您好。我母亲户口所在地马上要动迁了。我母亲不是户主,户主为舅舅,房票本上的名字是我外婆(已去世),因为某些原因,房票本没有更名。因为房子面积很小,我母亲不住在那里,但是房租一直是我母亲在缴纳,因为我舅舅没有工作。我母亲10多年前有动迁过,后离婚,户口迁回我外婆家,不知道时候还能享受动迁福利?如
购买了经济房后将来老房子动迁,不能享受动迁托底政策和优惠政策,具体指哪些?对当时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同住
购买了经济房后将来老房子动迁,不能享受动迁托底政策和优惠政策,具体指哪些?对当时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同住人动迁政策又有何不同?具体不同在哪些方面?如果老房子有可能动迁,是等动迁好呢还是买经济适用房好?
我和我未婚妻都是离异后再相聚在一起的,她的家庭情况为父亲(刚去世),母亲,儿子(收养17岁),一女儿(13岁),姐姐(已出嫁,且户口也随之迁移至男方),她家为九几年动迁后以补偿宅基地的方式自己再造房子予以补偿,且属于浦东南汇小城镇户口。我为川沙户口,有一儿子(14岁)。我现在想请问有关法律专家,现在我们登记结婚了,在
我和我未婚妻都是离异后再相聚在一起的,她的家庭情况为父亲(刚去世),母亲,儿子(收养17岁),一女儿(13岁),姐姐(已出嫁,且户口也随之迁移至男方),她家为九几年动迁后以补偿宅基地的方式自己再造房子予以补偿,且属于浦东南汇小城镇户口。我为川沙户口,有一儿子(14岁)。我现在想请问有关法律专家,现在我们登记结婚了,在
杨律师,我想咨询下,关于我家(闵行区)前几年因人口多,子女有2人,其中一人已结婚,男方户口迁至女方家,后申请分户。村委等都已经盖章,所有手续都符合。但派出所户籍警说要政府部门盖章。政府部门表示有政策出台禁止分户。但经过我去市局咨询,当时政策尚未出台。并且政府相关人员只是口述,并没有正式出具书面告知书等
户口在父亲房屋产权地上动迁有什么政策 我有房屋但没有产权证 因为当地在97年以后就不给办房证了 动迁有什么政策
关于上海动迁补偿政策里,有没有对于弱势家庭的补偿照顾,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米的可放宽至30平米计算补偿款这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