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动迁政策
1、一般只能享受一次拆迁补偿。
2、拆迁公司只与承租人协商签订协议。
3、在拆迁前,物业公司会变更租赁人。
4、建议与你舅舅协商,变更成你母亲,这样可以争取享受拆迁补偿。
5、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拆迁协议只要承租人与拆迁公司签订即可,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你母亲实际缴费的事实,你母亲是可以享受拆迁利益的
首先得明确一下该被拆迁房屋属于哪个拆迁地块,比如黄浦区的露香园地块,补偿政策规定在2003年12月31日前即使享受过动迁的仍可再次享受。
其次,从其他地块的补偿政策来看,你母亲享受过动迁的话,原则上是不能再次享受动迁安置待遇的;
第三,至于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问题,原则上由房屋内的共同居住人一致协议确定被拆迁方的签字代表,在被拆迁方内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拆迁人的确有直接与房屋内的户主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可能,补偿款直接支付给协议签字人,的确是你的理解的那样。
第四,至于其他人的补偿安置利益,包括你母亲的(若有)若协商解决不了,则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最好与舅舅协商,承租人变更成你母亲,这样可以争取享受拆迁补偿。或者协商补偿款,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