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某行政单位没有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致使证据灭失,请问这是行政不作为吗?怎么写诉讼请求?
我因不服区房屋管理局作出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2006年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1.撤销房拆(2006)**号裁决书;2.赔偿。 法院行政裁定:“认为原告诉讼请求为确认区政府作出的强制拆迁决定违法,该强制拆迁决定系区政府签发,原告起诉对象为区房管局,属被告不适格”。 1.我的起诉书只字未提到区政府和区政府作出的强制拆
行政诉讼政府监管部门不作为,一审立案后举证期内法院发传票通知到法院,传唤事由是庭询,请问这个庭询合法不?不能不去 不是说庭询是二审才有的么?怎么我才一审还没开庭法院就莫名其妙用这个传唤我?如果我不去被会裁定撤诉么?
我于2011年4月26日向扬州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扬州中院不立案不给书面答复诉讼法院行政不作为,实
我于2011年4月26日向扬州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扬州中院不立案不给书面答复怎么办?09-25 06:49 悬赏 0 发布者:jlwhp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3) 因扬州中院2002扬民终字第112号案判决错误,造成仪征法院执行错误判决时,超4倍的标的额查封了,地方政府照顾本人父母返乡,所有出资款都有父母所出,当时父母户
行政复议期满时间逢10月3日假期,不服行政不作为而提起诉讼,期限15日内如何计算
在线律师:您好!咨询人因琼海市长坡镇政府法人陈镇长,于2012年8月3日,公报私仇,抄了咨询人的家,扣押了咨询人生活必需品,咨询人于2012年8月3日向琼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莫副主任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并同意予以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然而,行政复议期满,复议机关至今(14日)未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不服依法提起
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履行职责和确认无效行政行为可不可以同时并列提出?
我是利害关系人,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及意见,向国土局提出信息更正申请,要求国土局更正99年颁发的初始宅基地土地证登记人的名字,2012年10月31日国土局的答复是: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59条,让我取得登记人的书面同意后,国土局才办理更正。我有证据证明国土局办理该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证据:1、登记人是城镇户口;2、
已经离婚了,男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因为房子的问题产生纠纷,房子没有过户,买房合同只写了女方的名字,房产该如何分配?以什么理由起诉?
申请人向市质监局举报某公司的某商品涉嫌存在标识标注问题,市质监局答复申请人的申请不属于本部门职责,其应向购买地工商部门提出。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该质监局应当移交材料给有权部门,未移交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针对此行为,申请人如何写复议请求?
我在金华,我想咨询诉讼请求怎么写,我离婚了,女儿归我抚养,户口在她爸那里
我在金华,我想咨询诉讼请求怎么写,我离婚了,女儿归我抚养,户口在她爸那里,现在女儿要读小学了,我想迁女儿户口她爸不同意,我想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该怎么写